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增减、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9:15至2021年9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俭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46,187,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973%。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6,125,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83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1,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军先生主持,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6,164,7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777%;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8.02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49,454,0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4%;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501%;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5.74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02发行方式及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募集资金投向

2.07限售期

2.0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鉴于本次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方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为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关联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所有子议案均回避表决。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4,000,605股,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713,011股。

本议案的子议案经逐项表决均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方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为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关联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4,000,605股,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713,011股。

本次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6,167,6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方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为华统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关联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4,000,605股,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713,011股。

11、审议通过《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6,101,9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反对8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692%;反对8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7.23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3、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林振发履行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902,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鉴于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对象林振发为甲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关联股东甲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甲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265,452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丹青、高美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2、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2021年10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提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1年10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投资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投资证券部办公室。邮编:3220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抵达以下公司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婉珍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联系传真:0579-89907387

电子邮箱:htgf002840@126.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22005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0

2、投票简称“华统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投票。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附件三: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向参股子公司正大饲料(义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饲料”)日常采购饲料产品,预计2021年度将新增日常采购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800万元。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均投了同意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前十二月内累计与正大饲料发生关联交易审议及发生情况

1、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正大饲料日常采购饲料产品,预计2020年度公司向正大饲料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

2、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正大饲料日常采购饲料产品,预计2021年度公司向正大饲料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前十二个月内实际累计发生采购正大饲料关联交易约为8,262万元。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正大饲料(义乌)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9LNXT3A

法定代表人:周永顺

注册资本:5,7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禽产品、水产品、饲料原料、油脂、油料的销售;兽药及畜禽用疫苗的批发、零售(与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同时使用);及与上述产品相关的技术管理服务(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镇前南街61号(自主申报)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5日

营业期限:2017年5月25日至2067年5月2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6月末,正大饲料总资产为11,169.55万元,净资产为5,266.69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为8,628.27万元,净利润为-199.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正大饲料系本公司持股15%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俭军在正大饲料担任董事职务,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从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及现场实际考察后,认为正大饲料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正大饲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正大饲料日常采购饲料的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合理的原料成本加固定加工费用确定采购单价,采购价格合理,采购合同签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交易价格构成、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详见以下内容。

1、采购单价:按照双方确定的原辅包价格及配方推算材料成本,加上合理费用,作为采购结算单价,本价格均为含税价。

2、结算方式:按甲方提货开单结算并采用月结,甲方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款。

3、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品,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乙方因生物安全管控不利(由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导致甲方养殖场由此发生非洲猪瘟等传染性疾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因一方违约引起纠纷,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维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损失。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4、本采购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以上甲方指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乙方指正大饲料。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公司及子公司与正大饲料已经就上述采购合同内容进行协商一致,但还未就新增的日常采购签订上述《采购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正大饲料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预计在今后的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交易行为公正合理,不会出现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正大饲料采购饲料产品预计增加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经营往来,属于正常商业化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及付款条件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及付款条件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向正大饲料采购饲料产品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及付款条件遵循合理、公允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向正大饲料采购饲料产品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9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志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向正大饲料采购饲料产品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及付款条件遵循合理、公允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9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其中董事赵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周伟良、徐向纮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8-07 20:44
下一篇 2023-08-07 20:5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