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深镜|“大学生押证遛狗”引争议 爆红背后涉及多重法律隐患

封面新闻记者 伍勇 刘彦君

继“大学生特种兵式旅游”之后,“大学生抵押学生证遛狗”火了。

最近,网络社交平台刮起一阵“以证换狗”风。不少在校大学生和狗主人通过社交平台联系,大学生主动出示学生证、身份证以获得信任,代狗主人遛狗。这场遛狗行为被一些网友形容为“三赢”:狗主人乐意,大学生高兴,狗狗也开心。

然而群体狂欢背后隐藏着危险信号,不少网友也提出质疑和反对的声音。狗狗和陌生人出去是否安全?以证换狗是否算一种协议?遛狗过程中出现意外产生的法律责任该如何界定,不法分子利用遛狗行为营利或伤害双方该如何?话题越来越火热,讨论也越来越激烈。

近日,封面新闻记者对话多名狗主人、大学生及律师,探讨大学生遛狗爆火成因以及当事人看法,解读遛狗行为背后的法律关系。

封面深镜|“大学生押证遛狗”引争议 爆红背后涉及多重法律隐患

大学生遛狗

大学生押证遛狗何以爆火?

上班族:时间对冲

大学生:情绪释放

长时间往返于成都与雅安的李先生养了两只金毛犬,发现大学生代遛狗话题后发了个帖子参与其中,随之而来的是回不完的私信,短短几天已经有上百个学生找上门来。

由于工作原因,李先生遛狗的时间较少,于是他挑选了几名学生带着金毛犬在家旁边的沿江公园遛弯。对于大学生热衷于遛狗的现象,他表示一方面上班族时间紧凑,遛狗的时间少一点,而大学生课余时间较多,时间上刚好对冲,这可能是“大学生押证遛狗”话题一下子火起来的原因之一。

“也有可能是新鲜感和体验感强的原因。”家住杭州的孙女士告诉记者,她也算“紧跟时尚”,家里的阿拉斯加已经有三四个大学生帮忙遛过,大学生们表现出强烈的新鲜感,会与狗狗拍合照和视频,也会及时给孙女士反馈狗狗状态,虽然经验不足但是精力充沛。

那么对于大学生而言,遛狗可以得到什么?在东北读大学的小闫告诉记者:“收获快乐,获得情绪释放。”

一直喜欢小动物、但上大学没法养狗的小闫在这一话题火了之后,联系上了吉林本地的一位狗主人,经过交流获得了和一只柴犬共同遛弯的机会。“我会先通过视频了解狗狗的性格,如果我们能够驾驭得住,才会联系狗狗的主人。”小闫表示,帮别人遛狗能够收获快乐,得到满足感。

在江西读大一的小胡帮别人遛狗,则纯粹为了过过瘾。“家里也养了狗狗,但是隔得太远很久才能见到一次,所以趁着这个话题,就联系周边的狗狗主人,帮助别人也愉悦自己。”

封面深镜|“大学生押证遛狗”引争议 爆红背后涉及多重法律隐患

大学生遛到狗

话题火热引发热烈讨论

赞成:狗主人和学生达成双赢

反对:缺乏经验容易发生意外

“以证换狗”,意味着需要证件换取遛狗的机会。

在抖音有着200多万粉丝的天津宠物博主李女士,并不太愿意押学生证之类的东西。在李女士看来,学生证能够造假,押了意义不大。“大学生的证件我不太愿意拿,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隐患。”

不过出于信任问题,小闫还是会将自己的学生证主动给狗狗的主人,小闫认为学生证只能够代表自己的身份,并不能作为它用。而比起证件,狗主人应该更关心狗狗,毕竟牵引绳在自己手上。“一个生命和一个证件,是无法平等来看待的。”

“抵押证件只是换取信任,遛狗背后还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不容小觑。”这两天,养金毛的游女士已经在网上刷到了有大学生遛狗走丢的事情。在她看来,对于很多没有遛狗经验的人来说,容易出现一些突发状况,例如大型犬容易爆冲,对狗和大学生都可能造成伤害。

封面深镜|“大学生押证遛狗”引争议 爆红背后涉及多重法律隐患

部分网友对大学生“押证遛狗反对意见

家住成都的张女士十分赞同游女士的看法,“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出意外,我也不会选择将狗交给陌生人遛。”她补充,如果狗狗出去运动量过大,照顾不及时,也可能患上疾病。

对此,李先生的看法又有所不同。“在我看来,这是个双赢的活动。”李先生表示,大学生帮忙遛狗既能够为自己腾一点休息时间,也能够满足大学生的兴趣爱好。

不过作为狗狗的主人,李先生也会筛选,通过聊天和观察对方社交平台信息,认为值得信任,才会让其帮忙遛狗。私底下,李先生也会搜索同类视频关注活动走向,“如果遛狗的行为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我会立即停止这个事情。”

“遛狗的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学生面对意外有无足够的能力应对和处理?”大学生家长吴先生提出担忧,也不赞成孩子参与遛狗活动。同时,家长的担忧是多方面的,家长刘女士则认为,将证件贸然交到其他人手上有些不妥,应该考虑其他方式达成协议。

对于网上沸沸扬扬的争议,小闫并不是很在乎。在她看来,每件事情都有正反两面,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大学生还是狗主人都要做好承担风险和责任的准备。比起那些,她更希望这样爆火的话题成为契机,让更多人走进养狗人的世界。

封面深镜|“大学生押证遛狗”引争议 爆红背后涉及多重法律隐患

大学生将狗遛丢

律师观点

“押证遛狗”类似借用关系法律不禁止

建议形成承揽合同关系时订立书面合同

通过梳理网上目前已有信息,不难发现,已存在意外发生的情况。在记者与多位参与遛狗的大学生对话时,当问及出现意外后谁来担责等问题时,多数大学生表示并未考虑该问题。

而网上的分歧又集中在“以证换狗”是否合理,狗狗伤人、丢失或意外伤残死亡,该如何定责等。针对疑问,记者咨询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及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委员冯骏律师。

在赵良善看来,大学生“押证遛狗”风险主要在于几点,并非长期固定的借用关系,出现问题解决难度较大;大多属于线下交易缺乏监管,在出现纠纷时,各方利益不好保障;涉及侵权时难以确定过错或容易推诿扯皮,导致实际受害人维权困难;遛狗期间,狗本身出现问题时,双方难以达成一致,责任主体难以落定。

赵良善认为用身份证、学生证等获取遛狗权,从法律上看,类似于借用关系,以身份证件等作为担保借用他人所有物(宠物)的一定时间内的使用权,双方可以约定这种借用是否有偿,以及借用期间的法律后果,如不侵害第三方权益,双方不存在虚假等意思表示时,这种合同关系法律并不禁止。

借用期间,大学生将狗弄伤、摔伤的,则属于未妥善保管借用物,根据过错承担过错责任。当然,如果狗是因为自身疾病或者第三方侵权导致受伤或疾病,则与大学生无关。

大学生本人因宠物受伤的,需判断狗主人是否存在过错,比如应该圈养的宠物将其外借,自然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狗主人已尽到告知义务,并且双方约定了借用期间的损害自己承担的,这时大学生对借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后果具有心理准备,仍然借用的,所造成的后果自身承担。

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委员冯骏律师认为,对于代为遛狗方可以向犬只主人展示自己的身份证等证件,但是不应将证件原件交与犬只主人。当然,如果犬只主人在保管身份证期间违法使用身份证件,应由犬只主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冯骏建议,双方在形成承揽合同关系时还是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明确约定犬只的外观、性格、遛狗的时间段、地域范围、价格、注意事项、责任归属以及产生纠纷后的救济渠道等,以最大限度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图据网络、受访者)

#热点追踪#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8-07 18:43
下一篇 2023-08-07 18:5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