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外
一封简短的感谢信
像一片柔美的羽毛
飘落在眼前
一笔一划淡墨素笺
一字一句纸短情长
凝聚着群众
对司法为民工作的满意认可
感受到法院人的责任与担当
彰显司法为民的速度和温度
在这瞬间
更加坚定了法官
不负使命的初心
卫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员额法官张子超
办案中坚守公平正义
庭审中体现司法温情
判决时坚定罪行法定
用专业和能力公正审判
用真情和诚意赢得认可
案情摘要
被告人高某某,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执行逮捕。被告人高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已退出违法所得,补偿诈骗案被害人2万元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高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缴纳。
一封感谢信 一段为民情
盛夏如画,骄阳似火。近期被告人高某某被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我所律师在与贵院的业务沟通中,真切感受到贵院办案人员秉公执法的专业素养、求真务实的敬业精神、平和谦逊的内在修为、为民服务的高度热忱。我所律师倍受感动、颇感振奋,特此衷心致谢。
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潘明律师
贵院张子超法官负责该案审判工作,接待辩护律师言诚意切,认真听取辩护意见,几番探讨案件细节,充分保障外地辩护律师的权利,为律师开展辩护工作提供帮助,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职业共同体所应有的亲清业务关系。
张子超法官
对待被告人及家属耐心释法
疏导有方
让人如沐春风
彰显了中原大地
人民法官为民务实的清廉形象
给被告人及其家属
带来有温度的司法
值得钦佩和称赞
贵院让我们对新乡这块中原宝地陡增好感和向往,让我们对法治中国更怀期许。感谢贵院张子超法官,感谢贵院培养出素质如此过硬的法官队伍。我们也愿与贵院并肩携行,不断砥砺业务,承担社会责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添砖加瓦!
北京市
京师
(哈尔滨)
律师事务所
陈凯律师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