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雅丽律师受邀为智合研修院刑事合规专题研修班授课

2021年9月25日,智合研修院“刑事合规之‘合规不起诉’专题研修班(第一期)”在北京正式开班,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辩研究中心主任梁雅丽律师受邀为现场60余名学员进行授课。

梁雅丽律师受邀为智合研修院刑事合规专题研修班授课

田文昌律师在现场视频中结合中国的经济特征和法治背景,对刑事合规的发展历程、特点进行了梳理。随后梁雅丽律师结合她过往近30年的执业经历和案件特征,给学员们带来了“金融、生产及公司治理刑事合规的经验分享与思考”为主题的课程内容。

梁雅丽律师在授课中着重介绍了金融安全、生产安全以及公司内部治理三个值得关注的企业合规领域,并结合最新立法、司法动态以及本人的办案经验对三个领域的刑事合规风险点作出重点提示。

首先,针对金融安全领域的刑事合规,梁雅丽律师从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两大证券市场主体出发提出刑事风险点:一方面,在“大资管”背景下金融机构的常规业务,包括贷款业务、保险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分别面临不同的涉刑风险。结合其团队办理的某证券公司员工在融资业务中涉嫌违法发放贷款一案、某大型石化集团及其财务公司高管被控违规出具金融票证一案等案件,对金融机构刑事合规的常见误区、刑事律师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应注意的重点及具体操作进行了介绍。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主体,从获取市场主体资格的发行证券开始,到经营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再到具体的证券交易行为,也都有不同的涉刑风险,包括欺诈发行、违规信批、操纵证券市场、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内幕交易等等,同样分享了其团队办理的某资管公司信息操纵证券市场行政违法案、某保险公司高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等实务经验。

接下来,针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企业合规,梁雅丽律师介绍了近期安全生产方面的立法动向以及该领域刑事合规的特点,如合规需求以危机处置性为主,对日常法律风险防范及合规调查重视不足,存在人企合一的现象,对企业合规推行阻力较大,合规团队专业程度要求高等方面。此外,梁雅丽律师还分享了其团队办理的某矿业上市公司被控重大责任事故一案的辩护及后续合规服务的经验。

其次,针对公司内部治理的合规管理体系,梁雅丽律师先梳理了公司员工常见履职行为的涉刑风险,包括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等,并对律师参与企业反商业贿赂的关注重点和企业反舞弊调查应注意的自身执业风险都做了相关介绍。此外,还就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入罪对企业建立反洗钱合规制度的影响做了重点提示。

最后,梁雅丽律师认为,企业合规是值得律师发掘的业务蓝海,而律师在深入企业经营、展开合规业务的同时,也需要保持自主判断,时刻防范自身的执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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