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律师咨询免费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热线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分享

排名第一的离婚多分财产权威实战技巧

我国婚姻法正统的的多分财产的法定情形简要分列如下

1、隐匿财产

2、转移财产

3、变卖财产

4、毁损财产

5、虚构债务

而酌定的多分财产的情形有

1、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2、法律规定照顾女方

3、法律规定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抚养一方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免费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热线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分享

近期亲办的一起鼓楼离婚案例在2017年6月底立案,7月头快速离婚-【当事人获取全部财产及子女抚养权】

运用了最高院离婚财产分割相关司法解释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分享

真正的最有效、最快捷、最能够利益最大化的多分财产技巧其实就是:

调解离婚、协议离婚是当事人获取财产利益最大的快捷途径,但是不是每个离婚律师都能做到这点。

从这个突破口实现快速财产极限化,就是要找到对方的弱点,对方的痛点,对方的缺口,能够有效的走进对方的内心。

让对方虽然有点无奈、不甘,但是最终还是能够有效的接受我方的方案。

婚姻家事案件的特点就是什么结果都有可能出现,只要你敢想,只要你敢做,就有可能成功。

毕竟双方之间有家庭,有孩子,有曾经的亲朋好友和双方父母,也很多情感纽带以及其他酌定的技巧。

一名专职的一线离婚律师,从代理原告和代理被告的长期实践中,看尽了很多诉前、诉中、诉后当事人的心理变化以及真正的诉求,也能明白很多当事人内心真正的想法。

每每当事人自己无法协调的方案,一到法庭,一到专业离婚律师的手中就很快解决也是这个道理。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免费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热线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再次分享

婚内救济转移财产的法定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免费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热线

庄荣华律师,南京离婚律师,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免费微信或者电话咨询庄荣华律师。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2-03 09:42
下一篇 2023-02-03 10:0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