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余有评:民法典实施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律师费可由过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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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今天的话题是:民法典实施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律师费可以由过错方承担!

有余有评:民法典实施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律师费可由过错方承担

  在以往的话题里面,我们多次谈及虚假诉讼案;其中,尤以谈及虚假诉讼罪的居多。相比之下,对于虚假诉讼不构成犯罪的谈及较少。详情可见往期“有余有评”话题及文章:《遇到虚假诉讼怎么办?!11条应对方法的实战干货分享》、《虚假诉讼案逐年增加,原因何在?!》、《被虚假诉讼,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哪些途径?!》等。

  现在,民法典实施后,遇到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律师费可以由过错方承担!这也算是无过错方的一个福音!

有余有评:民法典实施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律师费可由过错方承担

  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讼权利案件在民事诉讼中大量存在,对方当事人为了应诉不得不聘请律师,因此而需要支付一笔律师费,客观上给无过错方造成律师费损失,这类案件可以要求相对方赔偿相应的律师费。

  根据最高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第22条意见:关于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有余有评:民法典实施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律师费可由过错方承担

  在实践中,多数情况下,法院出于种种考虑,不会确认这类案件是虚假诉讼。因为,一旦确认了虚假诉讼,民事案件需要追究虚假诉讼者的法律责任 刑事案件呢,需要向公安机关移交,并追究虚假诉讼者的刑事责任。

  有网友段先生曾经谈及一个案例:法官认为案件是虚假诉讼,曾经私下提醒受害方,并建议受害方去报警。但是,法官却不判定为虚假诉讼。当然了,这是网友段先生讲的一个个例案件。

有余有评:民法典实施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律师费可由过错方承担

  不管怎样,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律师费可由被告承担,都是一个利好消息。

  我们多篇谈及:对于虚假诉讼,够不上犯罪的话,是要提起反诉的;对于虚假诉讼罪,已经是犯罪行为,是要报警让公安机关来追究刑事责任的。详情可见往期“有余有评”话题及文章:《虚假诉讼刑案报案,部分适用法律和案例》、《虚假诉讼涉罪行为申请再审和抗诉,可能全错了!》、《虚假诉讼涉罪行为,为啥要这么应对呢?!》、《终审判决后的虚假诉讼错案,还能讨回清白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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