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1788 A股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02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书面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葛海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葛海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葛海蛟先生的任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取得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炳涛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潘剑云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朱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捷女士为公司业务总监。上述人士的任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取得证券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本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

1、相关人士简历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8日

附件1:

相关人士简历

葛海蛟先生,1971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博士。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辽阳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级),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兼中国农业银行悉尼分行海外高管。

李炳涛先生:1976年生,金融学硕士学位。现任光证国际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新鸿基金融集团董事。历任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华盛顿互惠银行投资分析员;摩根大通银行投资经理;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专业顾问委员和机构监管部副处级干部;光大集团办公厅高级经理;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职工监事。

潘剑云先生:1970年生,经济学硕士学位、EMBA。现任公司投行管理总部总经理。历任宁波北仑律师事务所律师;天一证券投行部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法务室主任、投行总部总经理;公司投行浙江部总经理、投行上海三部总经理。

朱勤女士:1970年生,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历任公司投行四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执行董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

董捷女士:1967年生,经济学硕士学位、IMBA。现任中国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历任工商银行大连二七广场支行业务部副经理;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资金营运处副处长、业务创新办公室副主任、电子银行部总经理、会计结算部总经理、结算与现金管理部总经理、运行管理部总经理;交通银行大连分行预算财务部高级经理;中国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

附件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葛海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述人员的履历等材料,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职位的职责要求;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葛海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同意聘任李炳涛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潘剑云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朱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捷女士为公司业务总监。

独立董事:朱宁、徐经长、熊焰、李哲平、区胜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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