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律援助行动|常遭家暴弱女欲离婚,本报公益律师出手相助

楚天都市报10月13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陈汉君 贺玲)李先生酗酒后常到服装店找妻子何女士要钱,不给就打人。长期遭受家暴的何女士在本报公益律师的帮助下提起离婚诉讼。今悉,经硚口区法院调解,两人离婚,何女士取得了房屋和服装店的所有权,女儿则归李先生抚养

何女士今年40岁,在硚口有一套40平米的小房。2012年,何女士因所在国企改制,她拿到相关经济补偿金后另谋职业。其丈夫李先生也没有固定工作,夫妻俩生活困难。2013年初,何女士拿出手中仅有的积蓄在汉正街开了一家服装店,她一天到晚守在店里,靠小本生意养家糊口。

何女士开店后,李先生认为自己的生活有指望了,再也不去找事做了。更令何女士气愤的是,李先生经常在酗酒之后来到店里找她要钱,如果不给就干脆从抽屉里拿钱走人。何女士多次阻拦却被李先生数次毒打,无奈之下,何女士只得报警。刚开始,李先生略有收敛,但时间一长,又实施家暴。

每当何女士心平气和地说起此事,李先生不仅不愿沟通,反而厉声责斥:“都是我的钱,我用怎么了?不给钱打死你……”何女士只能胆战心惊的过着日子。久而久之,何女士仅存的耐心也被磨掉了。

今年3月的一天,酗酒后的李先生来到店里大闹一番,拿走了抽屉里所有的钱。何女士伸手去拉,被李先生反手一把推倒在地,还对其拳脚相向。李女士哭着跑回娘家,最终打定主意要离婚。

4月初,何女士拿着遭受家暴的受伤照片,找到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向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该站公益律师徐从政求助。徐律师告诉何女士,可以诉讼离婚,家暴是离婚的法定事由,在一方存在家暴、酗酒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随后,公益律师徐从政为何女士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向硚口区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诉讼期间,徐律师陪同何女士找到了当时受理家暴报警的派出所,派出所出具了报警、出警记录的证明,强化了证据效力。

9月底此案开庭时,李先生对于家暴、酗酒以及店里闹事的行为矢口否认。在徐律师拿出了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后,李先生予以认可。随后,法官和徐律师做起了李先生的思想工作,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李先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终于敞开心扉,表示愿意离婚,房屋和服装店的所有权都归何女士,但要求和女儿一起生活。何女士表示可以接受,自己也愿意负担抚养费。双方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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