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检察厅
招聘书记员
工作地址:鲁谷东街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西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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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描述
❑ 书记员是从事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工作。
❑ 书记员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控告申诉信息录入;
(二)负责控告申诉事项初步审查、分流;
(三)负责案卷材料复印、通知送达和相关数据统计;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用工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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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是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行;
三是无违法违纪及违反社会公德情形;
四是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系统,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五是认真细致,严谨踏实,具有一定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六是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是年龄不超过30岁;
八是要求法律专业;
九是中共党员、有法律或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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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截止时间
2019年02月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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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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