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 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有哪些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各部门、子(分)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生产管理的全过程。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集团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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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是集团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3.1.1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

3.1.2 研究部署、指导、督促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决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和长远发展规划;

3.1.3 确定集团安全管理体系;审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实施情况;

3.1.4 决定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方案和重大安全技术改造计划;

3.1.5 决定集团重大安全奖惩事项;

3.1.6 审定集团安全管理和重大安全培训、检查、整改活动方案,听取重大安全培训、检查、整改活动汇报,听取各职能部门及子(分)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3.1.7负责组织集团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和较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3.1.8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工作。

3.2集团董事长安全职责

3.2.1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是集团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2.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标准、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文件精神。

3.2.3 建立、健全公司及监管对象(集团本部、子(分)公司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公司领导和子(分)公司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和考核。

3.2.4 督促子(分)公司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子(分)公司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2.5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2.6 部署编制、审定、实施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3.2.7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提供、实施、保持安全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资源保证。

3.2.8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子(分)公司制定并实施子(分)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3.2.9 主持召开安委会;组织定期评审公司安全管理保证体系,保证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3.2.10听取各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3.2.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部署调查分析重伤以上安全事故,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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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集团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3.3.1党委书记和董事长、总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3.2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3.3.3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党、团的模范带头作用。

3.3.4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负责领导和组织政工部门、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遵章守纪等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

3.3.5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生产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3.3.6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安全工作典型经验,在集团内宣传、推广和应用。

3.3.7在干部考察、提拔及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3.3.8责成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亲自参加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和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3.4集团总经理安全职责

3.4.1统筹各子(分)公司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股份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行负责,对经营层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3.4.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在管理生产、经营的同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子(分)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子(分)公司制定安全技术改进措施并逐一落实,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4.3把安全管理纳入整个公司管理工作中,督促子(分)公司制定和实施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和环保工作。

3.4.4 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并将其内容纳入各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指标或经济承包制考核指标。

3.4.5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督促各子(分)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配备。

3.4.6听取各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3.4.7负责组织公司全员培训教育;负责教育经费及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到位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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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集团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3.5.1 集团安全副总经理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3.5.2 协助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制定公司监管对象(集团本部、子(分)公司经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监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对贯彻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3 协助董事长、总经理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安全措施计划;审查公司本部安全专项经费;检查、督导子(分)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计划项目的落实。

3.5.4 监督检查子(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情况;监督检查子(分)公司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子(分)公司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监督检查子(分)公司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情况。

3.5.5 听取业务部门和子(分)公司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或要求相关领导和专业部门解决带倾向性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3.5.6 组织公司范围内的综合安全大检查,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整改方案。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审批事故报表。

3.5.7 受董事长、总经理委托,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或总经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3.5.8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

3.5.9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学术和经验交流,推广现代化安全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3.6 集团技术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3.6.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3.6.2 积极组织开发和采用安全、先进、可靠的新产品、新药剂、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组织解决安全生产技术中的疑难问题。

3.6.3 积极采用先进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努力提高生产线的本质安全。

3.6.4 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3.6.5 在组织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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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集团营销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3.7.1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营销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7.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及时阅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贯彻落实。

3.7.3 组织制定营销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7.4 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保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工作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8 集团供应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3.8.1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物资采购、运输及仓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8.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及时阅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贯彻落实。

3.8.3 组织制定供应部门、运输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8.4 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保证物资采购、交通运输、仓储工作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9 集团人事教育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3.9.1 协助总经理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力资源的配备及人员业务素质、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9.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安全教育方面的制度,组织人力资源做好劳动定额、劳动组织、人员调配中的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并组织实施。

3.9.3 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3.9.4 负责遵章守纪的劳动纪律教育,强化劳动纪律的管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9.5 负责审批员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经费。

3.10 集团运营管理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3.10.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总经理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3.10.2 组织编制年度经营计划、年度经营目标责任制时,应同时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投入和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纳入经济责任制和经营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与执行情况。

3.10.3 审查子(分)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时,应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列入费用预算。

3.10.4 保障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经费、员工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预算。

3.11 集团安全总监的安全职责

3.11.1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审核股份公司安全方面制度、管理体系及股份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3.11.2 协助总经理及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11.3 组织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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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集团财务总监安全职责

3.1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的落实。

3.12.2 审查子(分)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时,应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3.12.3 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3.13集团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3.13.1 协助总经理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管理的群众监督工作。

3.13.2 负责督促子(分)公司落实职工的技术业务培训、技术练兵;督促子(分)公司落实员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等的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按上级规定要求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

3.13.3 负责督促落实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接受再培训和资格证书复检。

3.13.4 抓好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知识培训的考核工作,督导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员安全意识教育和考核,充分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 集团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4.1 办公室安全职责

4.1.1及时传达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和法律法规,深入了解安全生产状况,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决策提出好的建议,并在审核制发总结、通知等股份公司行政文件及草拟工作报告、领导讲话中把好安全生产政策关。

4.1.2 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档案管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4.1.3负责公司本部公务车辆(不含营销分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小车交通安全负责。

4.1.4组织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所属工作范围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车辆、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并监督落实到位。

4.1.5组织对小车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考核,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4.1.6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本部门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

4.1.7协同安全部门做好安全体系评审、安全管理经验总结推广及安全会议等方面的工作。

4.1.8做好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并保存完好。

4.2 安全部安全职责

4.2.1 及时宣贯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和安全文件,协助股份公司领导搞好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2.2 参与编制公司安全生产长远规划、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划、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化、年度安全生产指标、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等工作,报股份公司安委会批准后贯彻执行。

4.2.3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目标管理,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4.2.4 督促各子(分)公司及时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对子(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5 审查各子(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期完成。

4.2.6督促各子(分)公司搞好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督促子(分)公司搞好职业病和职业危害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和防治工作。

4.2.7 负责生产协调和生产现场监督性检查,督促子(分)公司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或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或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2.8不定期到各子(分)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协调解决;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子(分)公司和股份公司领导研究处理。

4.2.9参加对子(分)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引进的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子(分)公司进行安全评价。

4.2.10 参与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重伤以上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协助有关单位、部门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落实。

4.2.11 对子(分)公司反映的在其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进行协调。

4.2.12 负责安全工作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4.2.13 做好安委会的会务工作和安全管理体系实施与运行、审核、评审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4.2.14负责指导安全信息管理,协调安全事故报告工作,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4.2.15负责公司层次的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监督检查子(分)公司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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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投资部安全职责

4.3.1 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时,同时要对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情况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拟投资项目的安全环保成本、安全环保、职业卫生风险等。

4.3.2提出投资方案和评估论证时,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纳入项目投资方案和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成本及风险评估。对拟投资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卫生问题负直接责任。

4.4 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4.4.1 对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配置时,对其安任职资格和条件审核把关,为人事安排提供决策依据。

4.4.2在进行人力资源配置时,应充分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专业素质和任职资格条件,对子(分)公司安全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的配置进行监督。

4.4.3监督子(分)公司在进行人力资源配置时,应从安全角度考虑职工身体条件,不得将有心理因素或身体缺陷的员工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杜绝安排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

4.4.4负责贯彻和执行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培训计划并督促各子(分)公司制定各自的安全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保存规范化的培训考核记录;

4.4.5督促子(分)公司安排专项的安全教育经费;督促子(分)公司对新进员工实行三级安全教育,检查和监督各子(分)公司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员工具有与本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应知应会和岗位操作技能;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全技术培训,统一管理考核、发证工作。

4.4.6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参与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竞赛的评比活动,树立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4.4.7参与事故调查,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决定。

4.4.8督促各子分公司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体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4.5 财务部安全职责

4.5.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在制订财务成本费用计划时,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的需要,充分考虑安全整改、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奖励等费用,保证安全管理中各项费用的投入。应按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第十三条要求提取,作为安全专项费用。

4.5.2 在公司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应优先筹备安全生产费用和劳动保护等费用。

4.5.3 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应建立专用帐户,保证专款专用。

4.5.4 深入各子(分)公司指导检查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资金投入使用有效。

4.6 物资部安全职责

4.6.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危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的有关规定,禁止无证购买或购买不符国家规定、公司工艺条件要求的产品。

4.6.2 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包括:第二类醋酸酐、乙醚等国家规定纳入二级易制毒管理的物品;第三类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盐酸、硫酸等国家规定纳入三级易制毒管理的物品)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等手续,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储存台账,如实记录购买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人等情况。购买台账、合同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

4.6.3 购买易燃物品(包括生产用汽油、酒精、丙酮、香蕉水等及有相同性质的易燃物品)和其它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建立购买、储存台账,如实记录购买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人等情况。购买台账、合同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1年备查。

4.6.4 负责危险化学物品的购买、运输、贮存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物品购买、运输贮存的有关规定。

4.6.5 建立健全公司统购供货方档案资料并加强管理,确保股份公司各类供货方档案信息、资料安全可靠;监督检查子(分)公司审价物资、自行采购物资供应方档案资料,确保各类供货方档案信息、资料安全可靠。

4.6.6 负责对子(分)公司供应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业务指导,监督子(分)公司供应部门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公司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物资采购及仓储过程的安全监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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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营销分公司安全职责

4.7.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爆物品销售、运输等流通环节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销售许可证及相关手续,禁止无证销售或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

4.7.2 负责办理危险品物品销售、退货手续,负责监管子(分)公司对产品销售出库等数据按规定上报,对产品流通去向及运输安全进行监管。

4.7.3 委托运输的,应当签订《委托运输合同》并约定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委托合同》需经企业聘用律师审核且应查验承运方的《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证》以及车辆和从业人员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书。

4.7.4建立健全客户档案资料并加强管理,确保公司各类用户档案信息、资料安全可靠,确保购买产品用户合法。

4.7.5负责对用户介绍产品性能和安全使用方法等知识的宣传,指导客户严格执行产品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措施)。

4.7.6负责对子(分)公司销售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业务指导,监督子(分)公司销售部门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公司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监督物流公司、子(分)公司销售部门对危爆物品运输车辆、库房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4.8 运营管理部安全职责

4.8.1编制公司中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综合生产经营计划时,重点考虑公司安全投入经费的需要,做好综合平衡工作。

4.8.2 制定公司经济责任制和承包方案时,必须把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及其相应的经济责任作为重要条款纳入方案。在每年经济责任制检查考核中,与安全管理部门一起抓好安全指标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奖罚。

4.8.3监督审查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开支情况,指导和监督公司和子(分)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审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8.4 负责对子(分)公司审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业务指导,监督子(分)公司审计部门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公司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4.9 科技质量部(技术研发中心)安全职责

4.9.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范规程的要求负责,促进股份公司工艺技术装备进步。

4.9.2 负责监督、审查和指导子(分)公司设计新产品、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规定的要求,并审查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手续,在试制和投产前,委派技术人员到子(分)公司指导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规范,积极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4.9.3审查子(分)公司新、改、扩项目的设计、施工、投产应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的 “三同时”规定。

4.9.4负责审查子(分)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员定量的安全符合性。

4.9.5负责公司工艺技术设备(含消防雨淋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子(分)公司建立健全和完善生产设备台帐,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联锁、传感器、自动控制系统、探测装置的定期校验及有关工艺和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制度并督导落实。

4.9.6参与子(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对事故原因从工艺技术和设备方面进行分析,举一反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9.7负责对子(分)公司进行工艺纪律执行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业务指导,监督子(分)公司相关部门严格遵守国家、行业、股份公司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4.9.8负责组织制订设备管理制度、编制民爆器材专用生产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规程,并监督子(分)公司严格执行制度和规程。

4.10 法律事务部安全职责

4.10.1 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

4.10.2 协助公司及各子(分)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4.10.3 参与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工作,提出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审查、修改、会签公司及子(分)公司重大经济合同、协议,同时要对其安全法律风险审查把关。

4.10.4 为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合作协议、合作合同、购买合同提供法律支持,同时对其安全法律风险审查把关。

4.10.5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做好子(分)公司有关法律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11 贸易部安全职责

4.11.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爆物品销售、运输等流通环节的有关规定,禁止无证销售或销售不符国家规定的产品。

4.11.2 负责公司外贸产品运输、包装等安全防范措施与国际接轨,并对子(分)公司进行指导。

4.11.3 不断完善公司国际投资及外贸商务工作流程,规避商务风险,确保公司国际投资及外贸商务运行安全。规范各种外贸商务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堵塞合同漏洞,避免商务纠纷。

4.11.4 负责做好公司各项国际投资和外贸商业保险、安全保险等工作。规范客户档案信息管理,杜绝商务泄密事件发生。

4.12 工会办公室安全职责

4.12.1 运用集团报刊杂志等宣传工具和有关会议、培训班等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党和国家及上级工会组织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方面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党和国家及股份公司的安全方针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4.12.2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对公司和各子(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性的检查,提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参与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竞赛的评比活动,树立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公司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4.12.3负责抓好公司全体员工的政治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保持干部队伍、员工队伍稳定。

4.12.4 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12.5 督导和支持子(分)公司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关心员工劳动安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督促子(分)公司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4.12.6参加对子(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协助公司有关部门检查子(分)公司生产安全设施状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使其保持完好状态。对子(分)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进行监督。

4.12.7监督检查公司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搜集整理员工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4.12.8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调查处理,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严肃处理的意见。有权代表职工和家属对造成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主要责任者提出控告,建议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4.13 安全部长安全职责

4.13.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协助股份公司领导搞好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3.2 参与编制公司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安全管理体系、年度安全生产指标、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审查各子(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期完成。

4.13.3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各子(分)公司及时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对子(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3.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13.5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13.6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4.13.7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4.13.8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4.13.9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4.13.10参加对子(分)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引进的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13.11督促子(分)公司搞好职业病和职业危害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和防治工作。

4.13.12参与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参与子(分)公司带普遍性质的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在其它子(分)公司再次发生。协助有关单位、部门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

4.13.13组织做好安委会的会务工作和安全体系实施与运行、审核、评审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 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有哪些

4.14 安全副部长安全职责

4.14.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协助部长搞好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4.2 按部门分工,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股份公司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安全管理体系、年度安全生产指标、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审查分管的各子(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期完成。

4.14.3按部门分工,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4.4按部门分工,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14.5按部门分工,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14.6按部门分工,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4.14.7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4.14.8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4.14.9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4.14.10 督促分管的子(分)公司搞好职业病和职业危害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和防治工作。

4.14.11 参与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参与子(分)公司带普遍性质的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协助有关单位、部门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

4.14.12组织落实安委会的会务工作和安全体系实施与运行、审核、评审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4.15 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职责

4.15.1 在安全部长领导下从事股份公司的综合安全管理工作,对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

4.15.2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安全技术知识。负责对各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政策上和业务上的指导,负责对各子(分)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4.15.3 负责起草或参与编制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工作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与安全体系审核等工作。

4.15.4 定期到各子(分)公司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检查子(分)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制度的落实情况。

4.15.5 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依规处理子(分)公司的“四超”、“三违” 和其它违规违章行为。

4.15.6 参加重伤以上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子(分)公司带普遍性质的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15.7 负责股份公司的各项安全指标的统计、安全资料的建档和管理,对各种安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15.8 负责股份公司内部和各子(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拟定、签订、落实和考核。

4.15.9 遇有不当机立断有可能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对子(分)公司或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下达停产、停业命令,然后再报子(分)公司、股份公司部门负责人和股份公司领导进行处理。

4.15.10 完成部领导安排的有关安全的其他工作

5 子(分)公司领导及员工安全职责

5.1 子(分)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安全职责

5.1.1 子(分)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5.1.2 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覆盖本企业全体职工和岗位、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

5.1.3 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5.1.4 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必要的人力资源配置。

5.1.5 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1.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1.8 落实股份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接受股份公司的安全检查和考核。

5.1.9 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

5.1.10 子(分)公司规定的其它安全职责。

5.2 子(分)公司其它领导安全职责

子(分)公司应根据领导分工及以下规定制订详实的安全责任制。

5.2.1 主管生产的负责人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5.2.2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5.2.3 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5.3 子(分)公司安全部长职责

5.3.1 贯彻执行国家及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企业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3.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本公司领导参加基层安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3.3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中期规划、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3.4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3.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3.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5.3.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5.3.8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3.9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5.3.10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和电力设施的安全监督工作。

5.3.11深入现场监督检查,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3.12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重点安全监督。

5.3.13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重伤及以下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到股份公司进行事故汇报。

5.3.14 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5.3.15 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3.16 负责安全工作考核评比,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相应的安全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5.3.17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标定)工作。

5.3.1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5.3.18负责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责任。

5.3.20 子(分)公司规定的其它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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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子(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5.4.1 负责本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标准、规章制度等,并检查督促执行;二级单位技安员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工作;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5.4.2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4.3 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5.4.4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4.5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4.6负责检查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参与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5.4.7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5.4.8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5.4.9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5.4.10 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5.4.11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4.12 子(分)公司安全部门和本单位领导规定的其它安全职责。

5.5 班组长安全职责

5.5.1 执行落实企业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5.2 组织职工学习并执行落实企业、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确保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5.5.3 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他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5.4 负责对新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5.5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5.5.6 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5.5.7 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5.5.8 负责班组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整洁文明生产。

5.5.9 落实好直接作业的监护工作。

5.5.10 子(分)公司规定的其它安全职责。

5.6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5.6.1 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接受本单位技安员的业务指导,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5.6.2 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5.6.3 对新职工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5.6.4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技安员和单位领导。

5.6.5 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5.6.6 发生事故时,组织疏散职工,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事故现场,组织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5.6.7 落实好直接作业的监护工作。

5.6.8 子(分)公司规定的其它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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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5.7.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5.7.2参加“三级”安全培训,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精心正确地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应交接安全情况,交班应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5.7.3正确辨识操作岗位存在的各种危险源,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7.4 按时认真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7.5 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7.6 上岗按规定着装,熟练正确地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5.7.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5.7.8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和制止。

5.7.9 做好直接作业的监护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7.10 子(分)公司规定的其它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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