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讨薪吗怎么写 农民工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讨薪吗知乎

案件类型 民事

处理方式 诉讼

指派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 办 人 四川西华律师事务律师 刘洋

 【案情简介】

2015年1月22日,付某与邓某、龙某签订了《绵阳乐荟城绿化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邓某、龙某请求夏某等44名农民工在工地从事绿化工作,口头约定工价80元、120元每天不等。2015年6月,夏某等44名农民工如期完成了绿化工作,经双方结算,邓某、龙某应支付44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2万余元。结算完成后,邓某、龙某双方因内部合伙关系债务问题迟迟不予支付该笔劳动报酬。2016年3月10日,绵阳市科创区司法所、元通社区居委会组织邓某与带班人蒲某就施工工地劳动报酬纠纷进行调解,当时邓某承诺在2016年6月中旬按照结算的实际工资表全部支付劳动报酬,但邓某随后便无法联系。2016年11月28日,夏某等44名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接受此案后,指派四川西华律师事务所刘洋律师承办此案。因为将近年关,本次案件人数众多,金额较少,多则几千元,少者甚至只有几十元,为避免激发受援人的情绪,承办律师当即调取邓某、龙某身份信息后,马上向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为节省诉讼时间,部分受援人无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及按时缴纳诉讼费用,承办律师向援助中心说明情况后,由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并代为先行垫付诉讼费以便节约诉讼时间。2017年3月,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陆续判决邓某、龙某支付夏某等44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的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44名农民工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如何依法维权,法律援助工作者主动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途径,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成功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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