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刘某(男)与王某(女)于2015年3月17日于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王某父母为王某准备了20万嫁妆。婚后,刘某对王某百般刁难,双方因各种原因而分居,现两人决定协议离婚,却因为财产问题起了争执。王某认为,嫁妆为其父母给予其个人的财产,应为其私人财产。而刘某认为,嫁妆是王某父母于两人婚后所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自己理应享有一半的分额。那么,究竟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解答: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女方父母为女儿准备的结婚用品或财产,如车、房、家具及其他用品。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是否登记,可分为两种情况:一、嫁妆在婚姻登记前赠与。此种情况下,嫁妆为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财产,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二、嫁妆在婚姻登记后赠与。此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按照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嫁妆通常为女方父母赠与女方一人的财产。因此,嫁妆应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若有其他约定除外。综上所述,无论是婚前赠与,还是婚后赠与,若无其他约定,嫁妆应为女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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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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