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噪声难以忍受?一招教你如何维权!

闹钟未响

隔壁装修的电钻先已入耳睡意全无

打开电脑

屋外轰鸣的机器持续干扰打破思路

……

近年来

噪声污染已成为

困扰居民生活的热点问题

因隔壁装修、音响声音过大

等产生的噪声污染纠纷

也时有发生

生活中

当遇到这种“看不见的污染”

应该如何维权呢?

案情简介

A公司系西城区某办公楼3层1区的承租人,长期经营数码快印业务。后,B公司进驻该办公楼进行室内装修改造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干扰了A公司的正常办公。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A公司将施工方B公司、建设方C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停止排放噪声、排除噪声妨害,并连带赔偿因噪声污染产生的经济损失近七十万元。

施工噪声难以忍受?一招教你如何维权!

法院裁判

诉讼中,双方分别提交自行委托环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两份报告检测的噪声数值均超过了相关规定标准的最高限值。结合检测报告结果、现场勘验情况,可以认定被告施工过程中存在噪声污染行为。A公司提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利润表等证据,确能体现施工期间其营业收入存在较大幅度减少。被告未能证明其存在法定免责情形,亦未就其噪声污染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充分举证,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因难以确认噪声污染行为与A公司营业收入减少的具体关联程度以及实际造成的合理损失,法院综合考虑涉诉工程施工内容、施工噪声排放特点及持续时间、被告是否采取有效降噪措施、A公司经营业务特点、涉诉工程已基本完工等因素,依法酌情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七万元。

京小槌提示

01.对施工方来说,应文明施工,避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确实难以避免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比如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建设方也应监督施工方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未能遵守相关规定,超出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噪声、未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施工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的,施工方、建设方均可能面临责令改正、停止施工、罚款等行政处罚。

02.对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过程中,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及时联系物业服务单位、居委会或者业委会介入,进行劝阻和调解,并通过调整作业时间、增加防治措施、支付补偿金等方式与施工方妥善解决纠纷。如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投诉。确有必要的,应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六条 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防治噪声污染,人人有责、人人受益。让我们共同营造更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运用法治力量守护身边的宁静空间。

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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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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