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创为公益基金公告

创世济民,为仁为义。值此创为公益基金成立两周年之际,为了回馈广大拆迁户对我所的信任与厚爱,为社会公平正义尽一份绵薄之力,创为公益基金决定自2015年3月5日起,对经济困难的拆迁户给予代理费部分或全部减免。我们将给予每个省份两个法律援助的名额。拆迁户可以向我所的“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委员会将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在7个工作日之内进行答复。特此公告!

一、申请范围

申请创为公益基金的经济困难条件,按照国家和当地低保户或特困户的认定标准执行,包括:

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2、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生活困难补助金;

3、在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

4、重度残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生活来源;

二、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创为公益基金法律援助”申请表;

(三)经济困难证明(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应当包括申请人家庭人口状况、就业状况、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

(四)涉及征地拆迁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主办方: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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