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费涨了!还有这些收费标准也明确了

评论现已开启,请看官们在文末发表观点

甘肃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费涨了!还有这些收费标准也明确了

来源:每日甘肃综合兰州晨报、西部商报、甘肃食药局管网等

甘肃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费涨了!

12月6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复了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提高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费收费标准的函》。批复明确,除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外,从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开学报到起,对我省其他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函授、夜大学费收费标准作适度调整,成人教育函授、夜大学费收费标准文史类为14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为1600元/生﹒学年。医学类、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仍为2100元/生﹒学年和2600元/生﹒学年。

据悉,经成本监审,我省高校成人教育函授、夜大教学、管理、服务等费用增加,原收费标准不能弥补教学成本。为促进我省高等成人教育健康发展,同时考虑到我省高校成人教育办学层次、学生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并结合成本监审结论,研究做出以上决定。同时,省发改委还明确,执行中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免学费。各高校要严格执行上述收费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于每年5月底前向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表。学费收入用于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学习成本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学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收费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主动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

此批复自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开学报到起执行。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仍按调整前收费标准执行。除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函授、夜大学费批复文件外,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其他成人教育函授、夜大学费批复文件一律废止。

司法行政系统专业服务收费明确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省司法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司法行政系统专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收费进行了明确。

《通知》明确,除《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待制定后另行公布外,其他专业服务收费新办法与标准出台前按下列规定执行。

其中,律师服务收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规定,“除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包括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提供的下列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3.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按省物价局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甘价服务〔2007〕8号)和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服务〔2009〕133号)规定执行。

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按《省物委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司法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标准的通知〉》(甘价费〔1993〕104号)规定执行。

司法鉴定收费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3〕186号)规定执行。

省发改委表示,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各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收社会监督。

明年起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变了!

12月6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日前批复了省交通厅《关于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批复明确,交通部门在组织我省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时,向参加道路旅客运输考试、道路货物运输考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考试考生收取考试费,其收费标准为:理论考试50元/人﹒次,实际操作考试80元/人﹒次(包含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收取的考务费,即理论考试8元/人,实际操作考试10元/人)。对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者申请重新考试的,对不合格科目按上述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省发改委明确,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已包含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试卷印制、考场(地)租用、监考阅卷、发放准考证、印制发放合格证等相关工作所有费用,为最终收费标准,在报名考试中不得再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这一收费标准自2017年1月13日起执行,执行期3年。

甘肃省食药监局对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予以明确

12月6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印发通知,将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予以明确,要求相关部门遵照执行。记者了解到,检验费及药品检验费的收费标准为每项20元至60000元,医疗器械检验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台33元至5800元。

甘肃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费涨了!还有这些收费标准也明确了

甘肃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费涨了!还有这些收费标准也明确了

甘肃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费涨了!还有这些收费标准也明确了

甘肃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费涨了!还有这些收费标准也明确了

甘肃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费涨了!还有这些收费标准也明确了

甘肃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费涨了!还有这些收费标准也明确了

甘肃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费涨了!还有这些收费标准也明确了

阿甘哥荐读

每日甘肃∣甘肃微新闻 每日知天下

商务合作QQ:2250619325

投稿:2250619325@qq.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更多精彩

甘肃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费涨了!还有这些收费标准也明确了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4-05-26 13:45
下一篇 2024-05-26 14:59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