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打法院工作人员,该反思的不是律师!有些人不打就要上房揭瓦

这两天关于深圳律师打法院工作人员的消息,正全网流传。我今天说这件事,已经晚了,不少人特别是律师已经做出了评论,观点基本上有两个:一是说律师打人不对,再气不能打人;二是说法院年底不接案不对,结案率害人害己。

要我说,别扭扭捏捏地说什么打人不对,有些人,你不打,他就要上房揭瓦,该打还是要打,该揍还是要揍!这次,如果不是蒋律师出手,全国公众怎么会知道隐藏在龙岗区法院背后的东西?我估计,说什么打人不对的律师,牙根也痒痒。

在我看来,对最高人民法院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来说,深圳律师打法院工作人员这件事,应该是一份最好的举报材料:基层法院在立案问题上,为所欲为到了什么程度?违抗最高法不允许年底不立案的精神,违抗到了什么程度?处处刁难律师、为难当事人,门难进,脸难看,案难立,又到了什么程度?要知道,这可是基层法院。如果法院都不敬法、畏法,视法为儿戏,还怎么得了?

律师打法院工作人员,该反思的不是律师!有些人不打就要上房揭瓦

(图片截取自网易号:红星新闻)

据“法院报告”,深圳律师打法院工作人员的事儿是这样的:律师蒋某,于1月4日到龙岗法院诉讼服务大厅2号诉前保全窗口要求做诉前保全。“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告知:其案件不符合诉前保全紧急性,因其已提交立案申请,已为其联系立案审核人员尽快出民初案号,立案后可在诉中申请保全。”后蒋某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翻越立案窗口,袭击该名工作人员,手抓工作人员头发撞击工作台。后被在场的安保人员及其他窗口人员制服,“此后蒋某仍不知悔改,并称可携带凶器制造伤人事件。”

我就要问了:这位窗口工作人员姓甚名谁?是正式的法官,还只是外聘人员?如果是外聘人员,有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有没有能力对案件是否符合诉前保全紧急性做出评判?即使有能力做出,难道一个窗口工作人员,就可以如此单方面决定,而不需要相关法官审慎研究决定?报告说其案件不符合诉前保全紧急性,不符合的理由是什么,能不能摆事实、讲道理,让全国法律界人士都看看?

可能很多普通网友并不知道,“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区别大了去了,“诉前保全”具有紧急性,确保不打草惊蛇,使保全的财产不被转移,从而更好地保证自己当事人的利益;“诉中保全”就不具有紧急性了,一旦起诉,对方当事人就知道了,从而有了恶意转移财产的时间。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后果就是有理者赢了官司,但输了执行:对方当事人财产转移了,没财产执行。

律师打法院工作人员,该反思的不是律师!有些人不打就要上房揭瓦

(图片截取自网易号:红星新闻)

因此,如果诉前保全窗口的工作人员不予“诉前保全”,判断不具有“紧急性”,那就需要考虑这里面是否有猫腻了。既然这事儿闹得这么大,已经形成了全国性的舆情,我建议把这个案件公布出来,相关纪委监委也介入一下,看看这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如果工作人员做得对,那就维护工作人员的权益;反之,就要好好查查工作人员这么做的深层次原因,也许会拔出萝卜带出泥。

至于“法院报告”所说的“此后蒋某仍不知悔改,并称可携带凶器制造伤人事件”,就更加耐人寻味。深圳律师协会官网曾显示,蒋某于2005年2月1日取得律师资格证,2007年7月1日取得律师执业证,2018年7月10日在深圳开始执业,业务专长为外商投资、公司收购和国际贸易。一个老律师,居然情绪失控到“称可携带凶器制造伤人”,也就是说想拿刀杀人,按咱老百姓的理解,他该愤怒到什么程度?而又是什么让他如此愤怒呢?

蒋律师所在律所管委会,也做出了一份内部通报《关于深圳蒋某律师舆情事件通报》,从中可以知道大概。通报称,2022年年末,深圳龙岗区法院因立案压力过大,就新立案件采取了同意先进行诉前保全,于2023年1月1日后再行立案的方式。鉴于此,蒋律师已联系保险公司并通知当事人交纳了保险费,于2022年12月27日前往龙岗法院做诉前保全,但被告知执行法官全部感染新冠无法办理,需元旦后办理。“元旦后,法院政策再次发生了变化,要求先立案,交诉讼费后申请财产保全。目前猜测是这个原因导致蒋律师情绪失控。”

律师打法院工作人员,该反思的不是律师!有些人不打就要上房揭瓦

(图片截取企自企鹅号:封面新闻|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图源:法院官网 )

大家都听出来了吧,法院出尔反尔,将政策当成了游戏,政策变得比川戏中的变脸都快。这样的做法,就是老百姓俗称的“踢皮球”。在这种情况下,蒋律师如何给当事人交待?当事人一定会认为,要么蒋律师的执业水平差,要么蒋律师在踢当事人的皮球。可以想象,蒋律师该有多冤?“情绪失控”一定有原因,法院窗口工作人员一定有责任。别忘了,窗口就是法院的形象,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自然也是法院的素质。所以,真该反思的不是蒋律师,而是龙岗法院。

1月10日,媒体记者曾致电龙岗法院,想核实事件相关内容,得到回复称:不接受采访,需致电深圳中院公共关系处。记者又多次致电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深圳中院新闻发言人电话,均未获接听。不接受采访,是怕什么呢?如果自己挨了打,又真的特别委屈,为什么不面向公众诉诉苦,说说难呢?

最后我想说:蒋律师这个人不错,大家如果有案件,不妨委托他。当然,我很担心有关部门会打击报复蒋律师,吊销他的律师执业证,让他不能再执业。希望这样的事不要发生,否则还会掀起一场更大的舆情,让相关各方都更加难堪。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重案盘点系列】视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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