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一则“高管性侵养女”新闻的曝光,让原本不为人所知的鲍毓明,成为千夫所指。在舆论的持续关注下,4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宣布,已派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鲍毓明性侵案的办理调查进行督导。
不仅如此,这位拥有美国国籍的中国律师,逐步与多头兼职开始剥离。4月9日下午,杰瑞集团发布声明已与鲍毓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4月10日,中兴通讯官方微博也发布声明称,鲍毓明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根据近日一份《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司法部决定自2020年6月25日至9月25日,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该通知发出之后,多地司法厅(局)已部署本地开展专项清理活动。
翻开鲍毓明的履历,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人生赢家”的观感。1972年出生的他毕业于“985”院校,拿到中美两国名校硕士学历,拥有教育部认证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等身份。自1996年起,他先后在京津地区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曾任美国思科、美国新闻集团、中国香港南华集团等跨国企业资深法律顾问,还曾任中兴通讯独立非执行董事、杰瑞股份及其附属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
问题是,这些原本熠熠生辉的履历,此时已经变得“千疮百孔”。比如,鲍毓明的违规兼职问题。根据律师法,“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一般情况不允许律师兼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虽然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但必须符合律师执业法定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司法行政部门的审核。在司法部出台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管理办法》中,也有“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等规定。对于鲍毓明来说,原本身份是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却担任企业管理人员,未将主要精力用于律师服务业务,显然违反了律师法规中关于律师兼职的规定。
不仅如此,鲍毓明还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外国人。根据国籍法规定,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海外并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也就是说,鲍毓明从取得美国国籍之日起,就不再具有中国国籍。之前,国家外国专家局认证外国专家,也确认了鲍毓明的外籍身份。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将具有中国国籍作为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提条件。这就意味着,一个外国人是不能取得中国法律职业资格。当鲍毓明取得美国国籍后,之前的中国法律职业资格成为“无本之木”,遑论律师执业。
从司法部部署清理工作看,类似鲍毓明的情况恐怕不是个案。法律之所以禁止律师违规兼职,说到底还是为了维护律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持续向社会输出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执业律师如果能随心所欲兼职,既有律师事务所的身份,又有多个企业高管的任职,很难想象,这样的多重身份下,能拿出多少精力投入法律服务。法庭上的他们,又能如何让被代理人相信,违规兼职不会干扰法律服务。
通过这样一次上下联动的专项清理活动,有利于为律师队伍剔除不纯“杂质”,遏制违规兼职之风。“能够在限期内主动辞去其他工作、能够符合律师执业条件或者恢复中国国籍的,经批评教育,可以不予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留出了一定的宽容期限,也为清理注入更多情理性。全力锻造一支更规范的律师队伍,最终将让公众收获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欧阳晨雨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来源:中国青年报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