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堂培训”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增强新动能

3月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四川法院环资大讲堂”培训会,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田心则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实务问题”作专题讲座。在主会场参加培训的人员除了法院、检察院干警外,首次邀请律师代表参加。“同堂培训”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增添了新动能。

“同堂培训”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增强新动能

据悉,本次法官、律师“同堂培训”系根据四川省法官协会、四川省女法官协会、四川省律师协会2024年2月21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同堂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举办。《通知》明确,“三家协会”将通过组织参加专题讲座、参加案例评析、学术研讨、联合调研、集中观看音视频等方式,共同开展司法制度、法学理论、司法行为、文书制作、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活动。《通知》指出,作为“同堂培训”的具体实施部门,省法官协会秘书处、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将及时向对方通报培训安排,受邀方接到培训信息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是否组织参训及参训人员建议范围、数量。培训实施方收到对方相关意见建议后,要根据培训内容、形式、场地等因素,及时审核反馈意见,明确实际参训人员范围、数量。《通知》要求,对共同关注的有关重要内容、课题,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或视情况在培训结束后组织双方参训代表座谈交流、深入研讨。定期开展满意度测评及征求意见建议等活动,加强工作总结评估,推动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努力为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增强新动能。《通知》强调,“三家协会”要依法依规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省法院“三非”工作机制要求,做到亲而有度、亲不逾矩。

“同堂培训”在律师中产生强烈反响。省律师协会刑辩协会副会长、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陈自强律师表示:感谢四川省法院的邀请,感谢“同堂培训”机制。田心则博士的培训讲座理论与实务兼备,厘清了司法实践中一些疑难问题,具有指导意义,受益匪浅。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挖掘学术价值、提炼裁判规则、培育典型案例的“富矿”。对辩护律师而言,也是拓展新业务领域的“富矿”。

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雷福根律师表示:感谢“同堂培训”机制,受邀与全省法官、检察官、律师同仁一道聆听最高法院法官讲座,收益颇丰。讲座厘清了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差异与衔接,更清晰地从立法者思维、审判者思维理解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入罪与出罪,以便今后能更好的实现“生态环境的人类中心主义法益”。祝“同堂培训”越办越多,越办越好!

省律师协会刑辩协会委员、维权委委员、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艾述洪律师表示:本次“同堂培训”是一次非常难得的学习、提升机会,对交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统一司法理念和裁判尺度,提升办案质效,促进控、辩、审的相互理解等都有重大意义。期盼多多开展此类同堂培训活动,增加线上参会的点位,让包括更多律师在内的广大法律共同体成员能够从高质量的培训中不断得到提升。

“同堂培训”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增强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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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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