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学习 第六条 公司登记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学习笔记】本条规定了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同时规定公司仅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在很多国家存在的无限责任公司,近似于我国的合伙企业,属于《合伙企业法》规范。

公司法只对公司登记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规范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该行政法规于2021年7月颁布,2022年3月1日起实施,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相应废止。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4-04-23
下一篇 2024-04-2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