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两高联合发布首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未来将推进专门立法

中国发布丨两高联合发布首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未来将推进专门立法

中国网12月13日讯(记者 张艳玲)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首次向社会联合发布“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加快推进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工作。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从2015年开始试点,并经由2017年6月27日修正、同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该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6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调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范围,应涵盖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以及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及残疾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目前已有多部相关立法作出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此次联合发布首批八个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是对这一极具中国特色的年轻诉讼制度的总结与回顾,也是回应社会各界对此项制度的关注。

经过六年的司法实践,包括行政公益诉讼在内的公益诉讼制度取得了巨大成效。2017年7月至2023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7.5万余件,民事公益诉讼8.8万件,行政公益诉讼78.7万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804万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4998.5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13.6亿元;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约199.1万千克;查处、回收假药和走私药品约6.1万千克;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约358亿元;收回被非法占用国有土地约6.5万亩;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约184.2亿元。

六年来,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不断扩展,从最初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扩展到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4+N”的管辖领域和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包括国有财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耕地保护、英烈权益、文物保护以及农民工劳动报酬等领域,涉及社会生活多个方面,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具有积极引导作用。

这些案件类型既有诉请履责的行政不作为之诉,也有诉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撤销之诉,有的判如所请,有的全部实现诉讼请求后以裁定准予撤诉方式结案等。

公益诉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六年来的实践证明,这项制度是符合中国社会实际需要、化解争议纠纷有力、具有极强生命力的司法制度。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和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以司法强制力为后盾,加强对公益损害问题的司法监督,破解公益保护难题,彰显了公益保护法治化的制度优势。

下一步,我们要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公益诉讼制度。要准确认识公益诉讼是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职能定位,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机制,维护公共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共同加强公益诉讼制度总结和理论研究,凝聚各方共识,加快推进专门立法工作,推动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更加成熟、行稳致远。

编审:蔡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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