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东西,如果卖亏了,可以找买家追讨吗?

最近老是刷到电视剧《无所畏惧》,这也真是有个正能量的电视剧。

特别是罗英子在发现自己背上巨额债务,要请律所老大,韩律师代理她的案子的时候,邱华去和罗英子谈话,说韩律师想要只收她100万代理费,让她把剩余的100万藏起来保证自己的生活。另外她还有一个小轿车,也让她卖掉。觉得她现在的情况应该经济上低调点。

但韩英子说,律师费她给出去多少就是多少。没打算要回来,这种做人的底气,我是非常佩服的,至于车子,那是她最后的体面,不管怎样她都要让自己活得体面。

我想起来暑假期间,有一次我和我们经理约好去一个农村拜访客户,因为客户是种香椿的,我们想去现场看一看,但是太晚了的话,就热,所以需要早去。头一天我们和客户约好了第二天上午早点去,但是我和领导我们俩怎么去,没有提前说。

因为我不会开车,领导每天早上从市区开车来县里上班,我以为她也一样会开车来公司的。我到时候在公司等她就行了。

结果第二天很早领导就给我打电话,说你自己先坐车去一个十字路口,在那里等我,我们在一起去客户那里。

我压根就不知道那个地方,于是我乘坐微巴过去等城乡公交的地方,我其实不太清楚自己要去哪里,所以要开黑车的问我去哪里,我说的地方他说要收50块钱。我本来不想坐,但感觉时间快晚了,只好接受50的价格坐车,结果在车上聊着聊着他才明白我要去的地方,他说那是一个交通枢纽的地方,经常开车的人都知道,你要是要和我说清楚,我就告诉你怎么坐公交车了.

于是我觉得这是我没有说清楚,是自己应该交的学费,就给了司机50块钱路费。当时觉得自己还挺傻的,因为司机除了拉我这个五十的,还顺路拉了别人,别人都是只收人家5块,我却花了50元。和人家出5块的做的距离差不多。

正常情况下,我觉得我应该再次和司机讨价还价,少给点钱,但我就是会觉得不管给多了给少了,本来就都是我自己同意了的,那不管怎么样,我觉得我也只能自己认了。不然还能怎么样呢?

我感觉我也是和罗英子一样的想法,我自己答应给出去的,那是我认的。

前两天听同事说他去一个店里给老人买了一件衣服,付款139.付款后他带孩子去游乐场玩,玩了很久了,刚刚买衣服那家店的老板找回来了。说他刚才卖给他的衣服,价格算错了,不是139.而是179的,非要让我同事补给他40元,要不然就要把衣服还给老他。

这老板也是非常无语了,做生意哪有这样的,按正常情况,一般人买了衣服就走了,那你上哪里去找啊,只不过是正巧我同事带孩子去游乐区玩了,所以才没有走。

作为成年人总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的。而不是还想着追回,很多的时候,我们是没有机会去追回来的。

您说是吧?

卖东西,如果卖亏了,可以找买家追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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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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