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买房弄假成真怎么办?海峡导报“律师来了”解答假婚姻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6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吴舒远)近来,厦门发生多起因假结婚、假离婚引发的“真悲剧”。昨日,导报“律师来了”就相关法律问题开通咨询热线。有人咨询“如何避免掉进假结婚的坑”,有人关注“假离婚都有哪些风险”,还有人想知道“假离婚买房却弄假成真怎么办”……

针对这些读者关注的与假婚姻有关的热点问题,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省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叶丽虾律师和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林毅彬律师耐心为读者进行了解答。

此外,导报“律师来了”的邮箱(812885838@qq.com)也收到很多读者的咨询。针对这些邮件中的读者提问,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职)黄健雄和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奇斌也进行了解答。

导报记者和律师团队从读者咨询中精选有代表性的问题和案例,总结出假婚姻维权“10问”。

4问假结婚

1问:假结婚的“婚姻”合法有效吗?

林毅彬:法律上并无假结婚的说法。只要是办理了结婚证,即是合法夫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可见,假结婚并不属于婚姻无效情形。因此,只要履行了正常的结婚登记手续,所谓的“假结婚”就成为了真结婚,婚姻关系成立且有效。

2问:假结婚能不能撤销?

林毅彬:不能撤销。《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可见,法律只规定了“因胁迫结婚”这一种婚姻可撤销情形。只要不存在胁迫的情形,履行完结婚登记手续即为合法夫妻,依法不能撤销。

3问:假结婚有哪些风险?

林毅彬:要想解除“假结婚”关系,只剩下离婚一条途径。对双方来说,假结婚都存在巨大的风险。首先,解除婚姻关系时可能困难重重,且诉讼成本高;其次,可能导致财产混同,离婚时需依法分割;第三,可能面临继承风险;第四,面临假戏真做的风险,女方可能会被要求履行夫妻义务、抚养义务;

此外,如果对方恶意欠债,另一方可能还要面临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风险。

4问:假结婚买房后意外死亡,债务谁来承担?

林毅彬:夫妻是假,结婚是真,共同债务背上身。如果房贷发生于假结婚期间,则债权人依法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所以,假结婚买房后,一方意外死亡,另一方要连带偿还债务。即使假结婚双方拿出“假结婚书面协议”,也不得对抗债权人。如果假结婚买房后双方意外死亡,还可能面临房产继承问题,造成“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进行分割、继承等“混乱”。

6问假离婚

1问:假离婚买房却弄假成真,怎么办?

叶丽虾:不管双方基于什么原因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都是真离婚。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只要其中一方不同意再去领结婚证,婚姻关系就没法恢复。而《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签署,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协议无效的情形,正常情况下约束男女双方。但如果《离婚协议书》约定不清楚、不明确,一方可以另外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

如果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做了约定,且对女方明显不利,女方推翻离婚协议的约定,有一定难度,但也不是没有办法。《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女方要收集证据证明双方确实是为了取得购房资格而离婚,离婚之后还一直共同居住生活,共同抚养子女等等,离婚协议的约定不是双方真实意愿表示。依据该法律规定主张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约定无效,要求法院重新进行处理。

2问:“假离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林毅彬:无效。有的当事人会在协商假离婚时签一份“假离婚协议”,载明双方是假离婚,离婚期间所买的房产仍属于共同财产,甚至约定何时复婚。这样的协议,也无法规避法律风险,因为该协议违法并违反公序良俗,本身会被认定无效,而不能约束任何一方。

3问:假离婚会受到处罚吗?

林毅彬:不会被处罚。因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真实意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因此,只要双方依法办理了婚姻登记即有效,而不问婚姻背后的真实意图。本着婚姻自由的原则,国家已经不再干预当事人离婚的内在动机。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4问:假离婚能逃避债务吗?

林毅彬:有些夫妻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该行为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该约定无效,这对离婚夫妻仍应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问:遭遇假离婚真逃债,债权人咋维权?

叶丽虾:如果债务人通过离婚的方式放弃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清偿,债权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行使债权人撤销权。该法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因此,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及其妻子,要求确认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无效,将属于债务人那部分财产返还给债务人,再要求执行债务人名下财产。

6问:假离婚有什么风险?

林毅彬:虚构身份关系,可能造成弄假成真、人财两空、信用受损等不可控的种种风险。假离婚有六大风险:第一,共同财产可能面临分割;第二,离婚期间,对方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包括买房;第三,丧失相互的继承权和本应享有的继承权;第四,假离婚期间,一方将个人财产赠与善意第三人,对方难以追回;第五,假离婚后,“出轨”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出轨;第六,若一方不同意复婚,将是“假戏真做”覆水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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