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今天比比正刷手机醒盹呢
就瞅见有人嚷着要讨违约金
哟?开工没两周,百度就摊事了?
比比揉干净眼屎再一瞅
原来这位哥(新闻中的杨某)
是因为搁公司内网发色情信息而被开
这要是搁比比早换个星球了
可杨某坚持上诉,难不成另有隐情?
比比直接找到了判决书原文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百度这边说的是
杨某在公司内网上发AV女优信息
可供订阅,不设权限,引得数万人看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简直不把公司制度放眼里
在发放多次制度文件无果后
就给杨某送了份炒鱿鱼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可杨某却大喊冤枉
声称只发了老师们的信息介绍
咋就被扣上色情大帽子了?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而且,杨某声称自己也没要传播
只是把文件放在那而已
人家要看,他哪有什么办法
(WIKI空间:一种在网络上开放且可供多人协同创作的超文本系统)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当领导告诉他文件不合适时
杨某也立马给文件改头换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最重要的是!
这根本不是什么色情信息
而是一位怀揣梦想的年轻人
想成为一名优秀鉴黄师的备考笔记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看到这里,比比已经开始惋惜
难道一位净化网络环境的圣斗士
今天就要被扼杀摇篮中了?!
可再细品一下判决书,不对!
杨某虽声称老师们的信息不“色情”
可这赤果果的标题…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不只是标题
杨某在文件里,还提到了不少
类似“这姑娘很润”的描述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看的比比老脸红扑扑的
尤其是最后那一句备注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更是撩乱了比比一位朋友的心神
他真的很想看一下
同时判决书上还写到
杨某把文件放在了公共网络中
只要有根网线就能看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所以一时间在百度里
不少人对日本文化的学习热情
空 前 高 涨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在被公司请喝茶后
杨某嘴上说着“我错了”
接着却把原文件换成pdf下载链接
顶着上头的压力、躲着网管的监查
穿透信念,把学习资料发了出去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后来他还把文件进行备份
并敲了个懂的都懂的名字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耶?既然杨某认为自己做的没错
那为啥还要改名呢?
这不是他所说的,鉴黄工作文件吗?
8过!大家的工作文件
都会备注这行字吗?
我上次见还是在朋友的电脑里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后来杨某还委屈巴巴
明明这些信息百度上都能查到
我只是复制粘贴了一下!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那赚钱的路子都搁刑法上写着呢
比比就能照着发财了?
最后杨某还会不会继续要赔偿
比比不好说
但这两次的案件受理费共20块
反正得杨某自己掏腰包了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看完杨某的段子案子,比比就寻思
公司群里发内个8行
那朋友间发车牌号呢?
比比去查了圈发现
我国法律上能定罪的传播
一般是指,向公众传播
(来源:B站@大漠叔叔)
就比如比比和阿秃之间发内个
属于朋友间传播,可能违法
并被朋友一边唾弃一边要走车牌
但不犯罪
而我朋友在公司大群发内个
就是向公众传播,到达一定数量
便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来源:B站@罗翔说刑法)
那我朋友就只发了一个视频呢?
这时就得看视频的点击量
(来源:B站@罗翔说刑法)
要是我这个朋友不仅发涩情信息
还想通过这些东西赚钱呢?
这时,不管最后赚了还是亏了
到达一定数量后
都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来源:B站@罗翔说刑法)
那要是比比的朋友每天
卡着传播涩情视频的量刑标准(40个)
今天发39个视频,明天再发39个
不就能告别铁窗泪了?
为了不给我的朋友送牢饭
比比特地去问了下律师
结果…这玩意的计数竟然不限时间!
就算是十年前比比朋友发的黄图
今天依旧会算在他头上
那要是给不同的人发呢?
是不是给每个人发不超过40个视频
就能卡住bug不用进去踩缝纫机?
比比带着朋友的疑问又问了下律师
这玩意的计数还是合并的
所以说,以前遇见无名英雄时
比比总会忍不住:
但这一遭过后,比比建议大伙
和大伙的那位朋友
不要到处分享色色
否则最后,无名英雄可能就得
有名有姓的登上新闻
搞不好得进去唱铁窗泪
这怕是真得换个星球生活了
作者:梓泉
助手:寒寒
审阅:小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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