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今起《大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业务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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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今起《大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业务正式启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备案效率,向房地产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服务,实现商品房网签备案全程网办、不见面办理,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3月1日起,在市本级范围启用《大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业务,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实行线上、线下签约并行办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鼓励房地产企业使用电子签约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并以电子签约方式申请合同网签备案,不再另行提供纸质合同加盖备案专章。

企业电子印章由房地产企业自行通过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办理。买卖双方线上拟定电子合同后,在线上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开发企业提交电子合同至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签,系统既可自动完成备案。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完成电子合同网签备案后,根据需要可登录大同市不动产中心公众号自行查看、下载、打印纸质版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于买卖双方已签章且加盖“已备案”的《大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办理各项事项的申请材料。同时,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做好《大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上线前业务培训,上线后业务督导检查以及向企业、群众的宣传工作。

《大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的启用,既节约了开发企业纸质合同打印时的各类耗材费用,又解决了商品房网签交易过程中环节多、效率低、成本高的弊端,为下一步部门信息共享、契税缴纳、不动产权证“全程网办”提供了便利。

监 制:韩生利

监 审:高 伟

审 核:张少华

责 编:白晓霞

编 辑:吕‬ 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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