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一方付不起钱怎么办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法院诉讼离婚纠纷案件逐年上升。受市场影响,房地产价值不断增加,使房地产分割成为离婚纠纷争议的焦点之一。那么,如何在离婚纠纷中分割财产呢?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处理离婚房产分割的经验,并从法院裁判的角度提出了实务建议,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能有一些帮助。

离婚房产分割一方付不起钱怎么办

在离婚纠纷中,应具体分析房产的分割情况,如:

1.婚前一人出资买房,产权以对方名义登记。无特殊情况的,一般视为婚姻赠与,产权归登记人所有。

因投资者不具备购房条件等特殊原因以对方名义购房的,产权属于夫妻双方,而非产权登记人。

2.结婚前,一方支付房屋首付,并向银行贷款。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房屋产权一般归登记方所有。但对于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必须赔偿非登记方,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3.父母一方全资购买。房屋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无论财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产权均属于投资者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房屋登记在对方子女或双方名下——不属于登记方个人所有,除非有书面协议或声明证明该投资是赠与子女一方,否则视为赠与夫妻双方,属于夫妻双方。

4.父母双方都出资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财产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不能简单理解为对双方子女的赠与,但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财产分割按分享而非共同所有。

离婚房产分割一方付不起钱怎么办

徐宝同律师建议,如何处理双方纠纷的关键是如何证明房屋的性质。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重要作用,因为所有权证书作为一种宣传方式,具有很强的可信度,但这种可信度是外部的,对于内部物权关系,不能作为确定物权的唯一依据。

主要依据以下证据:

(1)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属于房地产,所有权取得时间以登记为准,而不是合同签订日期。

(2)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

(3)银行明细单。

徐宝同律师,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IBA)理事,亚洲代替性纠纷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仲裁员,泰国国际仲裁中心(THAC)仲裁员。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疑难诉讼及仲裁争端解决,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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