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已有地区施行离婚“冷静期”近百分之十家庭冷静期内撤诉或和好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而这部被称为社会百科全书的法典中,有一条规定了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也有三十天的缓冲,俗称“冷静期”。对此,本报记者也采访了安徽省内办理离婚案件的专家。

有人为判决离婚连续四次起诉

关于近些年的离婚话题,作为安徽省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的曹冬梅有话要说。

曹冬梅从事婚姻家事案件的处理已有28年,处理婚姻家庭案件高达3000余件。就在今年的5月20日当天,曹冬梅和她的团队发布了一份《2019年安徽省离婚诉讼大数据分析报告》,根据2019年安徽省669份离婚纠纷大数据文件,其中494份判决“不准予离婚”或“驳回诉讼请求”,175份判决准予离婚。

报告分析的669份判决书中,175份判决准予离婚,仅占判决总数的约26%;494份判决不准予离婚,占判决总数的74%。在准予离婚的判决中,58份是第一次起诉,95份是第二次起诉,21份是第三次起诉,甚至有1份是第四次起诉。

专家给协议离婚冷静期点赞

赵先娥是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长期从事婚姻家庭方面的诉讼案件。“从去年开始,瑶海区人民法院所受理的离婚案件,只要不存在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离婚法定要件,我们都会建议当事人申请冷静期。”赵先娥表示:“我们所办理的离婚案件中,在冷静期内撤诉或和好的接近百分之十。”赵先娥称,他们也会总结经验,继续探索冷静期在离婚案件中的适用,尽可能挽救更多陷入婚姻危机的家庭。

对于即将审议出台的《民法典(草案)》第1077条规定,曹冬梅表示,这条规定的初衷其实就是,协议离婚的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冷静期也是为了给这些冲动离婚的夫妻一个台阶下,减少冲动离婚,“这样的规定是一件大好事。”赵先娥说。

并非限制离婚自由 是维护社会稳定

但网上还有另一种声音,夫妻情感破裂协议离婚是自由,设立冷静期会导致转移财产、打击报复甚至滋生家庭暴力,这条法律是否限制了离婚自由呢?

对于此种担忧,曹冬梅认为,这里的冷静期更多的是为了让冲动离婚的人再想一想。“离婚太自由,程序太简单了,也会带来不利影响和后果,特别是有孩子的家庭,父母的一时冲动,往往带给孩子的是一生的影响。婚姻是可贵的,该法律规定对社会稳定、家庭危机的挽救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而赵先娥认为,这里的离婚冷静期针对的是协议离婚,与起诉到法院离婚的情形自然不同。既然双方已达成协议,财产转移、打击报复甚至家庭暴力的可能性不大,“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如果发现存在婚后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严重家庭暴力行为、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的,或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多年的,因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通常都会判决离婚。这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通常不同意向法院申请给予冷静期。”当然很多方面也需要在执行中通过司法解释或者其他的规章进一步的细化。同时,赵先娥也表示,像在家庭中存在家暴、吸毒、赌博这样行为的,通常都是起诉离婚,而非协议离婚,这些情形也都不会给予冷静期。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5-16
下一篇 2023-05-1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