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击疫情中
有哪些法律知识需要了解的呢
一起来看看
作为已经感染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人,应该无条件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配合隔离治疗。拒绝配合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触犯“妨害公务罪”,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编造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关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虚假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触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随意殴打防疫工作人员或任意损毁防疫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六款的规定,触犯“寻衅滋事罪”,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经营者哄抬防疫用品或民生商品价格牟取暴利的,如果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触犯“非法经营罪”,最高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虚构可以购买紧俏物资、实现“健康码”转码、疫情补贴等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触犯“诈骗罪”,最高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为躲避境外疫情,违反我国国边境管理规定,以偷渡等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触犯“偷越国边境罪”,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遵守疫情防控措施
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特殊时期
安全防控要做好
法律意识也不能少
严格守法、同心抗疫
携手驱散疫情的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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