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律师事务所与原被告同时建立委托关系,检察院向司法局发检察建议要求查处

一家律师事务所与原被告同时建立委托关系,检察院向司法局发检察建议要求查处

日前,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民事审判监督案件中发现,黄陵县司法局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律师事务所违规受理有利益冲突的案件,遂向该局发出首份改进社会治理工作检察建议书,净化律师执业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赵某某诉魏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陕西桥山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魏某某委托代理之后,仍然与同案原告赵某某建立委托关系,指派该所两名律师分别作为本案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构成了双重代理,直接影响当事人诉讼利益最大化的有效争取。

黄陵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县司法局作为司法行政部门,对此负有行政管理职责,如果不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律师行业管理,有可能导致违法代理行为的漫延,故该院突破了以往办理民事监督案件中就案办案的固有思维模式,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点带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向黄陵县司法局发出改进社会治理工作的检察建议,要求黄陵县司法局依法履行职责,对陕西桥山律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县境内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管,杜绝违规代理的情形再次发生。

来源:二三里资讯西安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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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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