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办妥法律援助事

2018-10-12 09:09 | 柯桥日报 |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郦曼丽 通讯员 沈红敏

“只需向属地司法所提出申请,10分钟就可以办好法律援助手续了!”近日,安昌街道一名在印染厂工作的村民腾大叔因不慎工伤颇为糟心,不过,在向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时,却体验到“最多跑一次”带来的顺心。

滕大叔的伤被认定为伤残十级,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工伤保险待遇与厂家发生了纠纷。他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向窗口工作人员递交手续后,不到10分钟,就拿到了“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并被告知手续办妥后,等待律师的联系即可。而在此前,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按情况出具经济状况证明、填写申请表,然后去镇(街道)确认盖章,还得去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得花上一天甚至更长时间。

而这得益于我区率先在全市推行法律援助主办人责任制。具体为:对65周岁以上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七大类人员和事项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将审批权限下放至中心、镇(街道)服务站窗口工作人员,由首位接待工作人员担任主办责任人,当场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

“申请法律援助实现‘即时可取’,背后是工作人员‘加权加责’换来群众办事‘减时减力’,审批主办人对材料不齐全的情况给予一次性告知,情况紧急时,还可以先行办理,减少群众等待时间。”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朱国林告诉记者,原先一项法律援助申请初审、审核、批准由3个岗位人员完成,现在通过“三岗合一”,实现窗口“一次办”,并推行“全容缺全代办”“全城通办”等机制,极大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此外,柯桥区司法局将该制度进一步深化,从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延伸到乡镇司法所窗口,全面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这意味着,稽东、王坛等南部山区的群众无需担心地远路偏,在家门口的司法所即可直接受理审批,一次办结。”相关工作人员说。

据统计,自今年4月开始实行以来,我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共受理、初审法律援助案件30件,当事人通过网上申请法律援助24件,占当期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总量的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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