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大老虎”:睡女律师侵占女法官,被判无期

2006年秋天,一群纪委、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来到深圳中院原副院长(副厅级)裴洪泉家中,他们此行的目的,是想要搜集已经被“双规”的裴洪泉违法乱纪,贪赃枉法的证据。

裴家是一幢小别墅,装修得颇为气派,这也并不足为奇,因为人们早已知道“裴院长”的屁股并不干净。这所别墅,说不定就是某个大案件的当事人“孝敬”裴洪泉的“心意”。

搜查的结果让办案人员哭笑不得:这位“明星院长”、“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不仅是贪污狼藉的腐败分子,而且藏钱的地方简直五花八门:

专案组的工作人员不仅从裴的保险箱里,而且还从裴家的空调里、抽水马桶里、甚至是金鱼池的水泥下面都发现了大把现金。

他们一共现场起获了人民币现金2700万元,美金95万元,港币近300万元,澳元近5万元,还有大批来历不明的古董、玉器、珠宝等。

深圳法院“大老虎”:睡女律师侵占女法官,被判无期

就在两年多以前裴洪泉履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时还曾信誓旦旦地对公众说:

“我将认真履行职责,全力配合好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恪尽职守,不负重托……我很荣幸参与这样一个时代,我将为建设法治社会、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做出自己的努力。”

1989年,34岁的裴洪泉从吉林来到正因改革开放而蓬勃发展的深圳。

从名牌大学毕业的他,在拿到本科学历时并没有急着走向社会,而是选择继续攻读法律硕士学位。

裴洪泉十分聪明且眼光深远,虽然当时本科生已经属于社会精英,但硕士研究生更加难得,而在本科生已经逐渐占据主流的法院系统,唯有更高一层才能让自己占据主动。

果然,身为硕士研究生的裴洪泉一进入深圳中院就成了院领导看好的“潜力股”,那时候的深圳虽然经济蓬勃发展,但法制建设却相对落后,法院里正急需他这样出色的人才。

深圳法院“大老虎”:睡女律师侵占女法官,被判无期

当时的裴洪泉一度风光

进入法院的当年专业过硬,脑子灵活,而且还带着和南方人截然不同的“会来事”的特点,因此不到五年时间就被提拔为深圳中院破产庭首任庭长。

破产庭是一个十分敏感,且“油水”丰厚的单位,它的一头连着债权人,一头连着拍卖公司和律师。

根据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企业申请破产之日起15天内应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人由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担任,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成员、组长均由法院指定;当法院最终判令企业破产后,同样由法院指定中介机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拍卖。

债权人为了尽快拿到变现的财产,律师和拍卖公司为了赢得清算组和拍卖的业务,都会尽量巴结讨好破产庭的领导。

在裴洪泉的暗箱操作下,有些没有资质的拍卖公司拿到了拍卖业务,有些低价的资产卖出了不合理的高价,而有些原本价值高昂的资产成交价却让人大跌眼镜。

其背后,都是“利益”的驱动。

时间一久,人人都知道了中院破产庭“水很深”,甚至有律师愤慨地说:“当年深圳的破产案子,没有一件不是有问题的。”

这时候的裴洪泉已经成家立业,妻子是同在深圳中院工作的李慧利,但裴洪泉却并不老实,因为他的庭里来了一位“大美女”。

蔡晓玲,浙江杭州人,1960年生,原先在浙江省高级法院当法医,1990年调到深圳中院破产庭工作。

见过蔡晓玲的人都说“她人长得很漂亮”,自从蔡晓玲来到破产庭,这里的气氛便显得暧昧了起来。

医生出身的蔡晓玲是不是适合办理破产案件,这且不去说他,但蔡晓玲显然成了裴洪泉贪赃纳贿的“代理人”,为了讨好蔡晓玲,拍卖行还曾送给她一辆汽车。

深圳法院“大老虎”:睡女律师侵占女法官,被判无期

知法犯法

在裴洪泉的关照下,蔡晓玲在中院内部的地位步步攀升,不仅接到了大量破产案,还连年获得“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不久又升为中院经三庭副庭长。

1998年这年,中院有两个法官因为违纪被查,但早已贪污狼藉的裴洪泉却似乎没有受到影响,当年调任深圳盐田区法院院长,一年后又调任深圳罗湖区法院院长。

那时候贪腐与工作“两不误”的裴洪泉真的很忙,在出任罗湖区法院院长后,他为博取公众眼球,为进一步高升做准备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2002年2月,罗湖区法院还推行了一项旨在提高司法权威的做法,即在法庭上使用法槌,俗称“惊堂木”,成为全国最先使用法槌的法院之一。

在裴的推动下,罗湖区法院实行了“午间立案、预约立案、双休日立案”,把各庭分别立案统一为立案庭立案。法院向公众承诺:凡是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一小时内办好立案手续。

深圳法院“大老虎”:睡女律师侵占女法官,被判无期

裴洪泉推出的“专家型法官”、“夜间法庭”、首创法官助理制度,在当时都系全国首创,被当地媒体和法院系统内部媒体争相报道。

裴的敢想敢干让罗湖区法院名声大噪,曾获得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等荣誉,而裴洪泉个人也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与此同时,长期在罗湖区工作的裴洪泉似乎完全脱离了家庭的束缚,开始在权色交易、出轨滥情的道路上狂奔不止。

当时罗湖区法院内部盛传,裴洪泉长期与法院内某女法官非法同居,并且和他不清不楚的女法官竟有四五个,他们下班之后并不回家,而是在裴的办公室里打牌,打完牌就出去吃饭,然后到宾馆开房鬼混。

裴洪泉在罗湖的丑声秽行远播于外,最后终于传到了李慧利的耳朵里。

忍无可忍的李慧利不久之后就与裴洪泉离婚,但奇葩的是,这对法院干部虽然形式上已经离婚,但在贪污受贿方面却依然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深圳法院“大老虎”:睡女律师侵占女法官,被判无期

虽然已经是彻头彻尾的腐败分子,但表面文章还是要做的,2004年,裴院长还一本正经地参加了法院的加强廉政建设工作会,并且恬不知耻地发言说:

“在我们队伍中,有个别同志很‘活跃’,任何案件都插手,都去打招呼。这样太‘活跃’了,不出事才怪。全体法官一定要洁身自好,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素养。”

2001年时,裴洪泉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中认识了一位姓叶的女律师,叶律师那年只有26岁,长得相当漂亮。

裴洪泉垂涎于叶律师的美色,便动起了歪脑筋,他以“案情复杂”为借口,将案件一拖再拖。

面对当事人巨大的压力,走投无路的叶律师只好请裴洪泉吃饭,给他送钱送物,老奸巨猾的裴洪泉饭照吃、钱照拿,但一提起判决就推三阻四,顾左右而言他。

叶律师非常聪明,自然明白裴洪泉脑子里动的龌龊念头,但这个案件的风险代理实在太高,如果案子输了或者当事人更换律师,不仅巨额奖励要打水漂,以后她在罗湖区都难以发展。权衡再三,叶律师只好屈从于这个比自己大20岁男人的淫威,成了他的情妇。

脑筋活络的叶律师和裴洪泉上床之后,竟然也迅速与其结成了合作贪腐的关系:叶律师接到案子,裴洪泉枉法裁判,叶律师拿到高额的代理费之后再和情夫分赃。

除此之外,叶律师还主动为这个老男人介绍心术不正,想要走捷径实现“阶层跨越”的法律专业毕业的女大学生。

裴洪泉不仅和这些年轻女孩春风一度,甚至为了长期包养而陆续将几个女生安排到法院担任法官职务,竟将法院变成了自己的“游乐场”。

2005年7月,裴洪泉升任深圳中院分管执行、破产、撤销仲裁的副院长,随后很快接到了一个大案子。

那是当地一家企业申请破产,评估价为1.6个亿,这可是难得的肥肉,上下足足有几千万的操作空间,已经是惯犯的裴洪泉绝对不可能放过。

对于谁来做清算组组长,这个岗位毫无疑问要属于自己的情妇叶律师,于是裴洪泉堂而皇之地指定叶律师担任了破产清算组组长,并将律师费用开到2000万元的天价。

2000万元到手之后,感激涕零的叶律师找到裴洪泉,提出两人可以五五分账,甚至四六分账也可。

但裴洪泉却摇头表示:你们根本就没干什么活,这2000万里面,九是我的,一是你的。

叶律师蒙了:敢情裴洪泉从头到尾就是把自己当成捞钱的“工具人”!一时之间,愤怒、羞愧、后悔、恐惧……种种情绪涌上心头,她的脸红了白,白了红,如泥塑木雕般在原地呆立了好久。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被裴洪泉骗了色还玩弄再三的叶律师一怒之下向中纪委举报了裴洪泉贪赃枉法的犯罪事实。

这一次举报虽然没有决定裴洪泉的倒台,却让他从此进入了纪委的视野,并为他一年之后的落马埋下了伏笔。

2006年9月底,裴洪泉被“双规”,在长达一年多的调查取证之后,2007年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裴洪泉腐败案。

经审理查明:裴洪泉先后以各种名义收受某拍卖业公司的贿赂人民币150万元、港币20万元,收受某房地产公司的贿赂200余万元。还有人民币351.5万余元、港币296.9万余元、美元3.4万余元、澳币4.9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深圳法院“大老虎”:睡女律师侵占女法官,被判无期

裴洪泉被双开

2008年1月4日,江门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裴洪泉无期徒刑。

在裴洪泉倒台前后,深圳中院有多名法官落马被判刑,其中就有裴洪泉的前期李慧利、法官蔡晓玲等人,另有多名律师涉案被查。

裴洪泉落马了,但还有一些“蛀虫”依然存在,只有把这些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人渣败类清理干净,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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