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误区6:对方偷偷转移财产,律师和法院一定会帮我查到的?

离婚诉讼误区6:对方偷偷转移财产,律师和法院一定会帮我查到的?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时对方如果遇到对方隐匿财产,当事人这时候都会想到请律师,由律师以及法院处理。

根据诉讼离婚时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但是律师和法院的调查权,是受到法律限制的,并不是无限的。并且婚姻案件不同于其他的民商事案件,很多财产信息更为隐秘,需要当事人的协助才能获取相关信息。

哪些财产律师可以查询,哪些律师无法查询?

1、房屋、汽车、公司股权、企业投资权益这样的财产,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询;

2、个人存款的查询,需要当事人协助提供对方的具体信息方能查询,例如身份证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账号等。

如遇到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况,平时生活中一定要留意一些信息的保留和记录,例如,转账凭证,取款凭证等。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切记不要打草惊蛇,调查之前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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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误区6:对方偷偷转移财产,律师和法院一定会帮我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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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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