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薪必备!病、事、婚、产、年休假等六类假期工资计算方法

在日常工作中,复杂的假期管理和相关的薪酬计算让无数HR感到头疼。今天我们为大家带来全国各地病、事、婚、产、育儿、年休假等六类假期工资计算方法↓↓↓

病假

1、病假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值得注意的是,

■ 劳动者患病休假天数应按实际请假天数算。计算医疗期时,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 病假工资最低标准中不包括由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病假工资支付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疾病休假工资)标准为: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标准为:

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3、病假工资最低标准

关于病假工资最低标准,各地的规定不同。大致可以分为3类——

第1类:确保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可

比如:广州、北京、厦门、天津、陕西、山东、青岛、安徽、广西、贵阳、河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南京、珠海等

第2类:在执行“底限”标准的同时,将病假工资与员工本人的工资标准相挂钩,按照员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病假工资

比如:深圳

弟3类:病假工资不仅与员工的本人工资挂钩,还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相关,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越长,员工的病假工资越高

比如:上海、浙江、重庆、黑龙江

以上海为例,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8年以上的,即可享受全薪病假工资

事假

1、事假相关规定

事假的请假制度一般由用人单位制定。

事假为无薪假。《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第二十五条规定,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的用人单位不扣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发了工资,且事假达到20天的,劳动者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2、事假扣薪标准

事假为无薪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但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事假的天数,并且事假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

每天的扣薪标准:月基本工资/21.75天;

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月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

婚假&丧假

1、婚丧假相关规定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二婚婚假规定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3天的婚假。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3、婚丧假工资计算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产假&陪产假

1、产假相关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实际产假天数是98天+各地奖励天数。

2、产假工资领取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

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

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育儿假

全国各地育儿假具体可查看下表:

算薪必备!病、事、婚、产、年休假等六类假期工资计算方法

年休假

1、年休假相关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2、未休年休假工资折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 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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