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法官必问的三个问题,你该如何应对?

离婚的时候,法官通常会询问很多关于婚姻的问题,其中有三个问题是法官必问,提前了解如何回答这三问是赢下官司的关键。快来看看这三问具体是问什么?又该如何应对呢?

离婚开庭|法官必问的三个问题,你该如何应对?

第一问:感情破裂的原因是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前提。感情破裂的原因会直接影响法官是否判决你们离婚。所以要想在离婚诉讼中胜诉,首先必须要了解什么才是认定感情破裂的正当理由。

《民法典》第1079条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几种情形进行了列举:(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回答法官关于感情破裂的理由时,一定要紧紧围绕以上几个情形进行举例,不能顾左右而言他。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段婚姻中出现以上情形,即使当事人无法收集到有效的证据,如果另一方承认这一事实,也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原因直接离婚。

离婚开庭|法官必问的三个问题,你该如何应对?

第二问:债务的情况如何?

离婚诉讼中,解决离婚后债务在离婚双方内部的分担问题是关键之一。所以法官需要对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还是其中一方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1064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表述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你对所负债务的意思表示或追认就十分关键。所以,如果对方对外声称有债务,而你是在不知情且没有签名的情况下,你一定要坚持不知道不追认的态度,以防止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开庭|法官必问的三个问题,你该如何应对?

第三问:双方是否分居?何时开始分居?

这个问题要慎重回答。有些当事人为了尽快离婚或不离婚,会故意延长或缩短“分居时间”,但这种出于“感情破裂”理由的考虑,实质上忽略了分居时间也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甚至随时有损失巨额财产的可能性。

因为法官会关注分居的时间,主要是为了审查是否存在财产转移的恶意,“分居时间”在查询双方银行流水明细方面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如果很早已经分居,那么有可能很早就有转移财产的嫌疑,在审查银行流水的时候就会着重审查,否则法院一般只批准查询起诉前一年内的银行流水,那么就会导致离婚一方多年前转移财产的交易明细无法再查出来。

找法网提醒大家:打官司处处都是学问,如果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应对,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帮助你理清情况,为你提供合适的建议和支持。

来源: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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