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 | 第一次见律师,有哪些坑不要踩?

一文读懂 | 第一次见律师,有哪些坑不要踩?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却没有熟悉的律师,那么咨询时如何显得更加专业,提高咨询的效果呢?这里笔者为您总结了10个防踩的坑,希望您能够用得上。

一、不要等到最后关头才想起找律师。

在没有发生法律风险,或者法律风险还不严重时,许多当事人想不到要咨询律师。往往等到时机错过,甚至严重后果已经发生,才懊悔为什么不提前找个律师问问。俗话说,与其临渴掘井、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法律问题有时和人得病一样,如果开始不重视,一旦病入膏肓,就算扁鹊华佗在世也是无能为力的。笔者曾经遇到过一个案件,当事人因被起诉,上午来咨询,见面一询问,当事人才想起来开庭时间竟然就在当天下午,地点还在隔壁市。只好匆忙办好委托手续,马上出发,午饭也顾不上吃。好在最后有惊无险,不然当事人将可能承担法院缺席判决的不利后果。

二、不要盲目寻找律师。

经常听到有人问,到哪儿去找律师?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找到律师。

第一,请亲朋好友、所在单位推荐律师。

第二,通过正规的律师事务所找律师。

如果您不知道所在的城市哪里有律师事务所,您可以1.通过所在省份的司法厅网站、律师协会网站查询;在浙江您还可以通过浙江省律师执业素养综合评价系统一码找律师;2.通过正规的法律服务网站查询;3.通过手机地图软件搜索律师事务所,再根据搜索结果,再次搜索律所官网或直接电话询问具体的律师事务所情况;4.通过当地村、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矛盾调解中心等机构联系律师。

第三,通过同类知名案件寻找承办律师。

第四,通过权威评级机构公布的律师事务所排名找律师。

第五,通过查询担任所在行业领先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找律师。

在找律师的过程中,要重点注意以下三个问题:第一,机构名称应明确为某某律师事务所,律所不会使用法律咨询中心,法律服务公司,法律咨询公司等名称。第二,如果是通过网上或在其他地方认识的人员,需要核实其律师身份,未核实、未见面不要仓促委托付费,防止上当。第三,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授权委托书,按约定支付律师费到律所账户并索要发票。

三、不要一味追求知名律师。

如果您想要聘请一位知名律师,不考虑费用、律师接受委托的意愿等情况下,委托之前,您可以先自我评估一下想要咨询或委托的法律事项,是否需要律师具备很高的专业水平。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评估:第一,法律问题涉及的领域是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第二,法律问题是否关系重大,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第三,对最终结果是否期待值较高。

虽然不同律师确实有不同的专业领域,但如果您遇到的只是常见的经济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事纠纷或一般刑事案件,您只需要委托主要从事民商事或刑事法律服务的律师即可。

四、不要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有的当事人在和律师接触时,出于保护自身隐私的考虑,不愿意携带具体证据材料当面咨询案件,甚至不愿意告知自己的真实身份,只肯说“我有一个朋友”,这样的方式并不可取。律师在接受咨询时,不仅需要相互建立基本的信任关系,也需要同步做好咨询记录、利益冲突排查、执业风险防范等一系列工作。如果当事人过于谨慎,律师就不能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给出建议的作用也将十分有限。此外,有的当事人在律师询问时,没有告知真实准确的情况,增加了诉讼风险,甚至可能导致败诉或因虚假诉讼受到处罚。

五、不要只咨询一般的法律规定。

有的当事人咨询的法律问题过于宽泛,比如工伤怎么赔偿,抚养费怎么规定,诈骗能判多少年等等,有的当事人虽然问的问题比较具体,但完全是个人假设出的问题。这些虽然都与当事人遇到的问题有关,但是应当结合当事人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回答才有意义,否则只是得到了一大堆零散的法律概念和法律条文。有的当事人了解了一些法条,不找律师自己也能处理,殊不知自己可能错误理解了法律规定。笔者见过有人把别人的起诉状拿来套用一下,结果诉讼请求有的遗漏、有的写错、有的重复,错误百出,有的超过时效,导致自身利益受损。还有的当事人对诉讼程序规定不够了解,或者不熟悉开庭规则,造成各方不能顺利交流,不仅容易闹笑话,有的还对法院审理产生偏见误解,严重的直接影响判决结果。

六、不要咨询法律以外的问题。

律师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当事人咨询的问题,应当是法律问题。与法律无关的事务,应当咨询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士或自己处理。这种情况,在婚姻家庭案件中比较常见。比如笔者就遇到过当事人询问,你说我要不要离婚啊?笔者的律师朋友还曾经被人问过,你说他真的爱我吗?建议当事人一定要明确自己咨询的事由和目的,把有限的时间花在研究案件本身上,提高咨询的效率。

七、不要认为委托了律师自己就可以不用操心了。

律师接受委托以后,有关代理事务才刚刚开始。一方面,律师要积极了解案情,准备案件材料,通知案件进展,商洽工作方案等。另一方面,当事人也要积极配合提供证据材料,明确个人要求,配合工作进度。理想的案件结果,无不建立在双方的信任合作之上。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特别是在需要决策的问题上,律师只能就不同的方案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处理,不能完全代替当事人决策。

八、不要问律师是不是肯定能赢?

有的当事人在委托时习惯询问律师案件能不能赢?但是,所有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承诺一定能赢。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决定案件结果的因素很多,律师服务虽然重要,有时还发挥了关键作用,但决不是唯一因素,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办案人员的观点,新法律解释的出台,案情新变化等等,都可能影响案件结果。也是由于这样的客观因素,律师执业纪律也明确禁止律师承诺办案结果。比如笔者就见过有的看起来稳了的案子,由于当事人开庭前丢失了证据原件,只能暂时撤诉。此外,关于什么叫案件能赢的理解也不一样,大家可以看看下面这些情况,从您的角度看,会不会有不同的答案。本金支持了,利息没支持算不算赢?索赔10万,支持8万算不算赢?判决完全支持诉请,但诉讼花了数年或无财产可执行算不算赢?判决准予离婚,但子女抚养权判给对方算不算赢?争取到了房产,但债务也由个人承担算不算赢?大量案件胜诉,但影响公司声誉股价下跌算不算赢?刑事案件被告人构罪轻判算不算赢?所以,评价一个律师好不好,主要还是看是否专业过硬,是否尽心尽责,不能简单地讲案件赢了,就是自己有理,案件输了就等于律师不行。

九、不要对律师说别人的律师费更便宜。

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多方咨询律师,然后对律师费货比三家本无可厚非,但不能一味追求低价。一方面,虽然各地都有公开的收费标准,甚至许多律所也有制定收费标准。但具体案件的律师费与案件性质、标的、难易复杂程度、工作量、计费方式都有关,其他案件的收费情况只有参考价值。另一方面,律师费与律师的知识经验水平都有关系,律师服务可以通过耗费的时间来体现。无论哪个律师,一天都只有24小时,精力是有限的。越是优秀的律师,单位时间所体现的价值也就越高。如果都通过降价争揽业务,最后必然导致服务质量降低,损害的还是当事人的利益。

十、不要不尊重律师的劳动。

经受多年的专业院校法学教育,通过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的法考,还要经过一年的律所实习、多年的实践历练,以及永不止步的学习,这些只是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基本条件。所以律师咨询的意见,体现了大量的学习成本和实务经验,决不是动动嘴皮子那么简单。有的当事人不愿意支付咨询费,甚至一听到律师和自己意见不同就生气。比如有的当事人发短视频网站上的段子给笔者,问人家怎么和你说的不一样?完全没有搞清楚一个是刑事诈骗,一个是经济纠纷,当然不可能一样处理。

同时,律师也要为自己的工作成果负责,许多律师为了工作经常出差奔波,加班加点也是家常便饭,即便如此,也不能随意马虎,差不多就行。笔者就遇到过深夜被电话惊醒咨询案件,还有请笔者帮忙简单看个合同,说待会马上要签了,然后一下子微信发来20多页模糊不清的照片。对这样的情况,笔者解释之后只好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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