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万元/亩!山西一地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出炉…

日前,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收稷峰镇原家庄村、东渠村、东街村集体土地的公告”“关于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公告”。

10.3万元/亩!山西一地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出炉…10.3万元/亩!山西一地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出炉…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稷峰镇原家庄村、东渠村、东街村三村集体土地122.4375亩。宗地一的土地位于稷峰东街南侧、稷王小学南,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二的土地位于稷南大街和运稷一级路交叉口西北角,用途为住宅用地。全部采取货币安置。

有关事项

宗地一:征收稷峰镇原家庄村、东街村两村集体土地72.0915亩(其中农用地70.3065亩、建设用地1.785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10.3万元/亩。

宗地二:征收稷峰镇东渠村、原家庄村两村集体土地50.346亩(其中农用地47.8635亩、建设用地2.4825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10.3万元/亩。

补偿情况

一、宗地一:征收稷峰镇原家庄村集体土地57.048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为10.3万元,计587.5944万元。征收稷峰镇东街村集体土地15.0435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为10.3万元,计154.9481万元。

宗地二:征收稷峰镇东渠村集体土地48.8055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为10.3万元,计502.6969万元。征收稷峰镇原家庄村集体土地1.5405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为10.3万元,计15.8672万元。

其他要求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由稷峰镇人民政府、原家庄村村民委员会、东渠村村民委员会、东街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放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变更或者注销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它权利证书。

县农经中心负责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稷峰镇人民政府、原家庄村村民委员会、东渠村村村民委员会、东街村村民委员会应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来源|智慧生活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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