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摄影报道
近期,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摩托车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其中规定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环路以南(不含三环路辅道)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
11月15日,记者跟随成都交警三分局民警,在锦江区中环锦绣大道与锦华路交叉路口开展摩托车各种交通违法整治。
“你知道摩托车不能驶入三环内吗?”当天上午10点,一辆摩托车因违反禁令标志在路口被拦,现场执法交警问道。该车驾驶人说,他知道摩托车不能驶入三环内的规定,但乘坐其他交通工具不方便,便抱着侥幸心理骑摩托车。根据《道法》,交警对该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并对他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叮嘱以后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道路标志标识。
“你这车改过了吗?”上午10点40分,一辆摩托车因违反禁令标志在路口被拦,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交警发现该车有多处改装。首先,车辆没有外观标识,包括品牌、型号和排量;其次,车辆的尾灯也进行改造,在白天时车灯亮度不明显,达不到警示灯的效果;同时,刹车盘、车把等处也进行改造。交警对该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时,勒令驾驶人将车辆恢复原厂设置。
据悉,当天上午1个小时,共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15件,现场对违反禁令标志的摩托车驾驶人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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