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精神,促进我校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法治素养,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9月21日晚上,我校邀请福建秉坚律师事务所朱乃坚律师对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民法典》普法培训讲座。讲座由卢成雄副校长主持。
朱乃坚:中国民主同盟成员,四级律师,福鼎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福鼎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福建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宁德市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宁德市律师协会理事;福建秉坚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人)。
授课专家介绍
民法典十大亮点与校园治理
一、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
二、新增夫妻债务“共债共签”条款。
三、诉讼时效由两年变三年。
四、禁止高利贷。
五、居住权入法,让人们“住有所居”。
六、保护见义勇为“不寒心”。
七、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八、对性骚扰严厉说“不”。
九、守护私生活的安宁。
十、“自甘风险”为文体活动“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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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律师以“民法典和校园治理”为主题,就《民法典》的亮点及新增条款进行了重点介绍,强调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结合案例向老师们讲解了与学校管理教育、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常用法律条文,对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民间借贷、物权隐私、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等方面的疑惑和诉求一一进行了阐述。朱律师用丰富的案例、幽默的语言告诉老师们要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受到了与会老师的一致好评。
我校将以此次《民法典》校本培训为契机,紧跟新时代步伐,把《民法典》普及教育纳入我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开展《民法典》普法教育教学研讨,推进《民法典》进课堂,进一步提升我校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水平。
来源:福鼎市山前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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