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成立后,遗产管理人要做哪些?菏泽律师带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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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赵晨光 付洪强 菏泽报道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民法典》,大众网·海报新闻和山东思辩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律师带你学习《民法典》”栏目,今天推出第一期《遗产管理人是做什么的》。

李大叔今年73岁,老伴70岁,他们膝下有二儿一女,家庭还算和睦,老两口勤劳一生,置办了一些家业,但是老两口身体一直不好,疾病缠身。近来,李大叔和老伴准备立一个遗嘱,安排一下身后的事情,把家产给孩子们分一分,免得百年之后儿女们再因为财产的问题闹矛盾。遗嘱可以立,但是谁来负责把遗嘱执行到位呢?老两口考虑来考虑去,想到了一个人选——老刘。老刘是李大叔的工友,刚刚60岁,身体健康,有文化,懂点法律,关键是人品端正、正派公道、热心肠。

李大叔夫妇考虑的人选可以称为遗产管理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没有遗产管理人的规定,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增加了遗产管理人的相关规定。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谁来担当遗产管理人?继承开始后,由遗嘱执行人担当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是立遗嘱人指定的执行自己遗嘱的人。如果立遗嘱人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应当共同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没有推选的,由全体继承人担任遗产管理人。

如果对遗产管理人的人选有争议,怎么办?如果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的责任有哪些?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遗产管理人可以收取报酬吗?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各方当事人的约定获得报酬。

根据以上《民法典》的规定,只要老刘愿意,他完全可以担任李大叔夫妇的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当然,李大叔夫妇也可以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

本期栏目主讲律师为孙占军,现任山东思辩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二十年的执业律师经历,曾获得菏泽市十佳律师、菏泽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等荣誉称号。咨询电话:1385408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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