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账户9月份起可用于自主购药

本报记者 童彤

近日,北京市市民在银行排队“扎堆”领取个人账户医保资金的景象频繁刷屏。这是因为,9月1日起,北京市医保个人账户将实现定向使用,可用于定点药店购药。

“与以往打入医保账户的资金可以自由支配不同的是,9月份以后,打入医保账户的钱就只能用于看病买药了。”一位刚刚退休的北京市民王先生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对于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的人,平时需要到医院开一些基础病的药的人来说,这反而是好事;对于身体健康的年轻人,以前还能随意支取的几百元钱9月份以后就只能在账户里趴着了。”

据记者近日观察,前往银行办理业务的老年人居多,目的除了想要提取之前账户余额外,还大都想将以往只有存折未办理银行卡的医保账户绑定借记卡。“要是有银行卡,9月1日以后还是能够方便随时提取之前的账户余额的。”北京银行一位大厅经理告诉记者。

那么,真如人们担心的那样,年轻人的医保到账资金只能在账户上“趴”着吗?

实际上,让此次北京市医保政策变化引发关注的,还有“共济账户”的引入,即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不光可以自己使用,还可以给配偶、父母和子女等家庭成员共同使用。

北京市医保局表示,参保人员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去定点药店购药,分为两种方式。如果没有外配处方,自行购买药品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但可持社保卡使用本人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进行支付。

如果使用外配处方购药,参保人持社保卡和定点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定点药店通过医保信息系统下载外配处方信息进行医保分解,其中医保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其他需要由个人缴纳的自付或自费部分,通过本人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现金补足。

需要注意的是,共济账户功能要等到12月1日才正式生效。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先扣减本人账户,再扣减共济账户。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余额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通过政策的不断完善发挥医保支付方的积极作用,对民众就医形成有效引导和分流,符合分级诊疗的大方向。”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陈育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基础病的老年人可以方便在基层卫生院甚至药房直接用医保支付购药,省去频繁去门诊开药的麻烦,有助于让有限的医疗资源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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