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私家车“鸠占鹊巢”,将被处罚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崇明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如今在崇明开上私家车的人越来越多。汽车数量大幅增加,城区内“停车难”问题也愈发严重,“鸠占鹊巢”现象频频出现。

注意!私家车“鸠占鹊巢”,将被处罚

近年来,崇明公安交警部门在城内八一路、人民路、北门路等人流量较大的道路边陆续用黄线划出了出租车专用停车位,目的是便于出租车停靠载客。但是,少数私家车却“鸠占鹊巢”,强行霸占出租车专用停车位。

针对此类现象,记者采访了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队警官方志高。方志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在设有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的道路上,出租汽车应当在临时停靠站停靠,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违反规定者将处200元罚款。

注意!私家车“鸠占鹊巢”,将被处罚

“还有些车主为了停车方便会把车停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上,如城内国美电器、农工商超市门口,有时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这也是会被处罚的。”方志高表示,机动车非法占用无障碍车位,影响肢体残疾人使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罚款。

记者:沈俊

编辑:顾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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