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巾帼家事”女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成立

6月17日下午,泰州医药高新区举行了“巾帼家事”女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成立仪式,市司法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局长易刚、副局长张惠、医药高新区妇女联合会主席史连美出席会议,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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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连美主席首先宣读了公益法律服务团成立的文件,并与易刚局长一同为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颁发了聘书。随后江苏法德东恒(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颐平、南京知识(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汶杰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史连美主席也对公益法律服务团的后续工作提出了期望。

泰州医药高新区“巾帼家事”女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成立

最后,易刚局长肯定了此次“巾帼家事”女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成立带来的积极影响,并提出三点要求。

01、法律服务团需要坚守“公益”职能,提升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发挥公益性,解决她们维权路上的经济难题。

02、法律服务团要在普法宣传教育、一对一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捐赠四项工作上着手,不断提高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03、法律服务团开展工作时要讲求程序和证据意识,不管是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还是提供法律服务,都要做到有理有据,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和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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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公益法律服务团副团长、江苏法德东恒(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颐平还围绕“《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制度创新解读”,对医药高新区妇女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的学员进行了授课。

文章来源:药城法管家

编辑:汤振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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