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这些你需要了解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荆州社会正文 来源: 荆州电视台 时间:2021-01-09 18:12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陈明阳 实习生 杨子辰)2021年1月1日起,新的民法典开始适用,很多人称这部法典为“社会的百科全书”,因为每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与其息息相关。而“不尽孝者少分或不分遗产”、“经常性的家暴认定为虐待”等婚姻家庭编中的法律规定也频频上热搜,今天就为大家解读一下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四大亮点。

亮点一:彩礼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要回来?

一些地方有结婚给付彩礼的习俗,现在根据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进一步明确,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返还给付彩礼。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彩礼双方一般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的习俗,给付另外一方的金钱或财务,那么按照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三种情形,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第一种情形是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种情形是虽然登记结婚了,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形是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及其困难的。那么前两种情形是以离婚为条件的,第三种情形可以不以离婚为条件。

亮点二:婚前父母帮忙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归夫妻共同所有?

解释(一)中进一步明确,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结婚登记之前所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说没有特别的约定或者特别的指向,原则上应该认定为自己子女的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说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以后,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说没有特别的说明,那么原则上是视为赠予夫妻两人的。

亮点三:不尽孝者少分或不分遗产。

没有对父母尽孝,却要参与分遗产,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新闻已是屡见不鲜。如何解决这类矛盾,《民法典》给出了方案: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的分配原则上同一顺序人是平均分配的。当然的话如果说某一继承人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或者他(她)尽的赡养义务比较多的话,在分的时候可以适当地多分给他(她)。具备赡养条件或者有赡养能力,但却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在分割遗产的时候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给他(她)。

亮点四: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中尊重8周岁以上子女意愿。

也就是说,当父母双方争执不下时,要让未成年人自己表达愿意与谁一起生活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意愿将是法官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依据,而此前,年龄界限为10周岁。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两周岁以下的小孩原则上归母亲来抚养。当然如果说男方能证明女方有传染性的疾病或者是有虐待小孩的情况,可以要求由男方来抚养,否则原则上的话应该由女方来抚养。那么八周岁以上的小孩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已经是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了,这个时候原则上要听取小孩的意见,以小孩的意见来确定抚养人。

本次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修改制定中,主要是考虑到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注重体系协调。并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作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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