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有机会争取婚后房产全部份额吗?

抚养费综合计算、婚后购买房屋全部争取

(标准案例示范 )

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

(2019-6-6结案)

雨花法院离婚案件

遭遇

因感情问题、家庭矛盾、子女抚养矛盾(4岁男孩)、财产经济问题

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无法达成一致。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目标

孩子、财产、离婚

诉讼简要经过

法院通知—开庭—2019年6月6日彻底离婚

南京雨花台区法院-少年家事庭-米玲法官 离婚诉讼中有机会争取婚后房产全部份额吗?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归我方抚养,对方每月支付收入25%、年终奖15%

3、婚后购买登记在我方名下房屋全部归我方所有

4、婚后购买登记在对方名下房屋双方各占50%份额,不论是还贷以及出租收益双方亦各占50%

5、双方矛盾一次性解决

本案属于快速调解,快速达成一致

下午2点半开始,法庭快速促成双方进行实质性判断

并且不断的将双方的意见浓缩为调解方案意见

在双方有出入之时,法庭也进行法律释明和规则解释

最终双方又在调解书进行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沟通和协商

最终全面达成一致

为什么另外一套房屋双方最终协商成各占50%份额

因为该房屋还没有房产证,同时获取年限不够

都希望能够在出售或者定价之时能够尽量价值更高

因此才确定先认定份额,之后双方再行主张 离婚诉讼中有机会争取婚后房产全部份额吗?

重点支招:本案在协商抚养费之时确实不同于一般离婚案件

对方年终奖比较高,同时对方对于孩子的情感也比较高

因此从孩子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不断的与对方协商

在其年终奖之中也认定一部分给孩子作为抚养费

经过又一个小时的沟通对方从开始不同意,到全面达成调解意见

律师总结:

离婚案件在离婚、财产、孩子、抚养费方面能够尽力的达成自己利益最大化

大多数案件在家里无法协商,但到了法庭这种环境中能够进行有效的突破

本案对方一开始也主张我方婚后购买的房屋,但我解释该房屋首付及还贷全部由我方父母出资

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对方也不再坚持,进入其他环节的调解沟通

离婚诉讼中有机会争取婚后房产全部份额吗?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9)苏民初号

原告:A女,住本市雨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律师。

被告:B,男,住本市雨花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A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B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双方自愿达成调解意见,具体如下: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双方婚生子C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收入25%、年终奖15%,并享有每月两次探视

三、房屋D双方各占50%份额,还贷及收益双方亦各占50%

四、房屋E归原告一人所有。

余略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六月六日

至此

女方作为原告获取了自己购买房屋的全部份额

对方购买的房屋也占了50%的份额

孩子抚养权以及高额的抚养费

此次离婚总体还是十分顺利、占有优势

结束之时法庭还为双方颁发了雨花台法院离婚证明书

律师点评:

每一个离婚案件几乎都涉及到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分割的范围通常都非常巨大。

离婚决定的事项远远比结婚要多,好的离婚结果能够影响自己的一生和家人孩子的一生。 离婚诉讼中有机会争取婚后房产全部份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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