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特别关注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六大情形及法律后果

本文结合(戴口罩)Yi Qing 期间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法律后果进行了一番梳理,欢迎大家留言一起讨论。

【情形一】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情形二】对于处在试用期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以外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情形三】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基于劳动者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用人单位无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过失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情形四】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无过失但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没有为不胜任工作的劳动者安排培训或者为其调整岗位,或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但用人单位未另行安排其他工作,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但未与劳动者协商,而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思考: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是否构成违法解除?

司法实践中法院判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是基于实体性规定,即是否为不胜任工作的劳动者安排培训或为其调整岗位后仍不胜任工作,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者医疗期满后是否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后是否与劳动者协商,是否未协商一致。

笔者倾向于认为“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是程序性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仅为程序性瑕疵,一定程度上不会影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

参考案例:(2022)沪01民终1187号、(2022)沪02民终847号、(2021)粤03民终8854号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情形五】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下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参考案例:绍兴中院发布十大涉疫情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之二:梁某与某铜业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经济性裁员应满足法定实体及程序要件

【情形六】对依法实行Ge Li 治疗或者医学Guan Cha 的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因government 实施Ge Li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规定:人社厅明电[2020]5号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继续履行or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二倍)

思考:“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诉请的支持概率

虽然法律条文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若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双方之间信任关系破裂,原有工作岗位客观上具有不可继续履行性,劳动者继续履行的诉请一般不会被法院予以支持。

参考案例:(2020)京01民终6195号;(2021)沪01民终13432号;(2021)沪02民终3031号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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