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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超级白术
编辑:超级白术
婚姻法是关系到每个人的幸福和权益的重要法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婚姻法也需要不断地完善和调整。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包含了婚姻家庭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婚姻法》废除,《民法典》实施。新的婚姻家庭编吸收了《婚姻法》的部分内容,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内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结婚、离婚等方面完善了相关规定。这些新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
《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如果结婚了,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民法典》修改了这两条规定,改变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姻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这一修改体现了对个人自主权和健康权的尊重,也保护了另一方的合法利益。重大疾病的具体范围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医学专业意见确定。
二、受胁迫结婚,撤销期限延长
《婚姻法》规定:一方被胁迫结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将请求撤销婚姻的期间起算点由“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修改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这一修改考虑到了受胁迫一方可能在长期处于被控制或者恐惧的状态,难以及时提出诉讼,因此延长了其维护自身权益的时间。
三、离婚冷静期制度
《民法典》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这一制度旨在防止夫妻在情绪激动或者冲动下轻易做出离婚决定,给双方一个重新考虑和协商的机会,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四、离婚后子女抚养原则
《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的规定有以下几点变化: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协议抚养子女需明确约定探望方式和时间;
(3)离婚后抚养费的支付和救济途径。
五、离婚经济补偿和损害赔偿
《民法典》关于离婚经济补偿和损害赔偿的规定有以下几点变化:
(1)法定共同财产制下的离婚经济补偿范围扩大;
(2)离婚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扩大。
新《婚姻法》在结婚、离婚等方面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和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人们需求的变化。
这些新规定既体现了对个人自主权和健康权的尊重,也保护了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和亲子关系。同时,也提高了夫妻之间的责任意识和协商能力,促进了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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