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抚养权该归谁?

按照传统观念,婚生子女一般是夫妻双方结婚后共同生育的子女,但是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观念的发展,人工授精也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但是对于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抚养权,夫妻双方对此看法不一,那么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抚养权究竟该归谁呢?

北京离婚律师: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抚养权该归谁?

李雷和韩梅梅系夫妻关系,两人结婚多年却一直没有生育孩子,于是两人决定去医院检查,结果是李雷患有不育症,很难孕育子女。为了能够有一个完整的家,夫妻俩决定采用人工授精的方式来孕育一个孩子。

孩子出生后,两人满心欢喜,心里想着终于有一个自己的孩子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李雷和韩梅梅的感情却因为日常的琐事争执而发生变化,最终离婚。

两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子由李雷抚养,韩梅梅拥有探视权。但是在一次将孩子接回家中之后,韩梅梅后悔之心突然爆发,于是拒绝将孩子送回,并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并声称孩子和李雷没有血缘关系,抚养权本就不应该给他。

那么韩梅梅能否变更抚养权呢?李雷是否有抚养权呢?

北京离婚律师: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抚养权该归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因此,即便是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男方仍有抚养权。

而抚养权的归属也需要按照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来判断,并不是说谁具有血缘关系就由谁来抚养。

北京离婚律师: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抚养权该归谁?

在上述案例中,李雷已与韩梅梅协议离婚并约定婚生子归李雷抚养,李雷已经实际抚养孩子多年,且李雷已被确诊患有不育症,日后生育子女的几率非常低,因此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和学习状态,不适宜变更孩子抚养权。

当然,此案件与一般抚养权变更的案件没有太大的差别,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双方所争的子女为人工授精所生,这才导致双方争执不断。但是在律师看来,只要是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后进行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都应该认定为两人的婚生子女,抚养权也应当按照婚生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在未来,关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纠纷肯定会越来越多,但是律师认为,不管是自己亲生的还是人工授精所生的,夫妻双方都应当对子女尽到最大的作为父母的义务。

#北京婚姻律师##北京离婚律师##律师来帮忙##科学婚恋指南##头条创作挑战赛#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阳光百合阳光百合
上一篇 2023-10-15 20:22
下一篇 2023-10-1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