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微友“刺**”在《文山热线》 微信平台上留言,说她是一个被迫离婚的女人,离婚的时候前夫要房子,说折价补偿给她,并在离婚协议上承诺补偿她8万块钱,协议给钱的时间到了,可前夫却只给了她一万块钱,她不知道该怎么办,目前她只是打零工来维持她和孩子的生活,希望栏目组能帮帮她。
针对微友咨询的问题,云南杨柏王律师事务所王卿律师在2月1日的《文山热线》节目中电话连线回复如下:
如果说这个离婚协议确实是双方签订并且签字按了手印就是合法有效的,离婚以后她的前夫没有按照协议来履行义务,这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剩余的钱可以走法律途径。具体的方法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如果说她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或者说聘请律师存在一定困难,首先可以考虑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去咨询一下,看看能不能寻求法律援助;第二种是如果她的条件不符合法律援助,可以考虑到律师务事所去找某一位律师,让律师帮写一个起诉状,整理一下证据的清单,由她自己到法院去起诉。她的证据情况比较充分,我认为胜诉率还是比较大的,现在就是有两笔费用,第一笔费用是到法院的诉讼费,诉讼费是由原告必须先行垫付的,垫付后如果案子最后得到判决,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是可以全额退回来的,这是一个方面。还有就是7万块钱的标的额,法院收费是按照标的额来收,7万块钱的标的额费用也不是很高,诉讼费也不会很多的,具体是多少可以让她去聘请律师或者说事后来找我,我帮她计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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