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提醒:房产继承新规已开始实施

我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其中就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新规定里有什么变化您都了解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带您一起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哪些对于继承权的新规定。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提醒:房产继承新规已开始实施

第一,立遗嘱的方式增加了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新增的立遗嘱方式大大减轻了老年人的负担,假如老人无法动笔则可以选择打印遗嘱,如果老人不认识字就可以选择录像。

第二,立遗嘱时必须有两名见证人在场。这是为了防止老人的亲人为了争遗产而胁迫老人,使遗嘱更加遵循老人的意愿。

第三,老人在立遗嘱时有一次反悔机会。万一老人发现自己的亲人在遗产前一套遗产后另一套,这将是给予老人的一道保障。

第四,有效遗嘱以最新遗嘱执行。曾经公证遗嘱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了,距离现在最近的合法有效遗嘱就是最有效的遗嘱。

第五,新增了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为继承人。这是为了解决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的家庭,遗产给谁的问题。

第六,这些财产子女不能继承:

1.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因为,这部分的财产被继承人没有全部的所有权。

2.使用权。比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公有住房使用权。

3.其他不能被继承的权力。比如:作品署名权、知识产权。

4.死亡赔偿金、抚恤金。这部分财产不属于死者的遗产。

5.保险金。在一般情况下,保险金属于保险的收益人,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

如果您对于新房产继承的新规定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向嘉善律所的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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