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当婚姻无法挽回,四个问题你不可忽略!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但是在婚姻中,你没有遇到对的人。当小三、家暴等问题接踵而来时,你该怎么面对?

陈志荣律师:找法网特邀专家律师。擅长婚姻继承、侵权损害赔偿、劳动工伤纠纷、合同纠纷等民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业务;同时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为苏州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队成员。

一、离婚不是罪,但是你要知道怎么离!

网友咨询:想要办理离婚,但是结婚证找不到了,还可以办理离婚吗?如何办理?

陈律师解答:可以办理的。到结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或者开具证明即可。

相关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网友咨询:我想要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请问该怎么处理?

陈律师解答:离婚有两种方式:一,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就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到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写一份起诉状,交给法院。

网友咨询:因双方感情不和,经常吵架,双方都有离婚意愿,但是父母不同意,怎么办?

陈律师解答:离婚是你们夫妻双方的事情,你们双方达成一致后,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网友咨询:我老公好多年前出去打工,现在下落不明,我想离婚怎么办?

陈律师解答:夫妻一方玩失踪,下落不明,另一方可起诉离婚。对下落不明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20条、《婚姻法》第32条第4款: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可依法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准予。《民法通则》第23条: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可依法申请宣告其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网友咨询:对方性无能,我想要离婚,怎么办?

陈律师解答:丈夫性无能也就不能履行夫妻义务,多数情况是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可以协议离婚,只需要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协商一致进行约定即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离婚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也就只能起诉离婚了,女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以“调和不调离”为主,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且已无和好可能的,应会判离。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法定情形的,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并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离的。

法定判离的情形: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若遭遇不幸,勇敢对家暴说“不”

网友咨询:经常被男朋友打,并且都是往死里打,怎样维权,已经报警2次了,没用,并且当警察的面也打过,每次被打的鼻青脸肿。

陈律师解答:报警后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对方法律责任,如果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要负刑事责任。

同时,反家暴法还强调,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参照该法规定执行。所以恋爱同居发生暴力,已经属于家庭暴力!因此你也可以寻求妇联等组织的帮助或者申请人身保护令。

网友咨询:我公公婆婆三天一吵!五天一打。今年我婆婆都五十四了,最近我公公把她打的浑身是伤,我们作为媳妇怎么办?

陈律师回答:家庭纠纷首先应当积极劝和,沟通解决。如果沟通没有结果的,鉴于公公对婆婆实施的家暴行为,你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请求帮助,或者及时拨打电话报警。

问答:当婚姻无法挽回,四个问题你不可忽略!

三、孩子是心头肉,如何取得抚养权?

网友咨询:夫妻没领结婚证,现在有两个孩子,已经分居三年多了,孩子怎么判?

陈律师解答: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自行解除。如果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网友咨询:我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离婚了,孩子男方不给我,我能打关司要回一个孩子吗?

陈律师解答:可以向法院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应当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

网友咨询:我有一个两岁半儿子,离婚后孩子应该给谁?

陈律师解答: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需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如个人品行、教育背景、经济收入等等。

网友咨询:我是个离婚的女人,孩子是判给我抚养的,那请问孩子的户口以后是否就跟随母亲一起,十八年后孩子生父还能要回孩子吗?

陈律师解答:孩子的抚养权判归你的,可以向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将户口迁到你处,但法律上也不是必须要迁移。孩子满十八周岁后,法律上一般就不需要抚养了,孩子跟父亲还是母亲生活可以自由选择。

网友咨询:我们夫妻离婚时孩子几个月大,法院判给母亲抚养,孩子父亲快两年没有看到孩子了,特别想念孩子,可以起诉变更抚养关系吗?

陈律师解答:《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想看孩子而孩子母亲不同意的话,孩子父亲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对孩子的探望权,无需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四、婚前婚后,夫妻财产如何分配?

网友咨询:二婚后,前夫的孩子名下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陈律师解答:如果是前夫孩子名下的财产,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婚结婚登记后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分手时,对方承诺给我九十万补偿,还写了借条,也签名按手印了,那这份借条受法律保护吗?

陈律师解答:一方承诺给对方九十万元并写了借条,可以认定为单方允诺之债,理论上可以得到法律保护,但应根据各地司法实践,并充分考虑双方的主观意愿再综合判断。

网友咨询:因为我现在正在办离婚,婚已经判离了,但财产暂没有分割,请问在这期间我可以买房吗?假如买房算个人财产还是婚内财产呢?

陈律师解答:如果双方已经经过法定程序离婚,那么离婚之后你购买的房子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了,不属于婚内财产。

网友咨询:房子是先生婚前购买的按揭房,房产证上没有加我名字。婚后我没有参与还贷(房贷从他工资卡扣),若离婚后还贷部分的钱我可以要求平分吗?

陈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你们结婚登记后的工资收入原则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一个男人自己经常出去鬼混,还以妻子经常加班晚回家为由,反倒贼喊抓贼的指责老婆出去鬼混。不仅如此,还对老婆实施家暴,但妻子并没有报警,忍受了他。现在他竟然还提出离婚。那么,房子应该怎么分配?妻子为这间房子付出了很多,装修钱都是妻子亲一力承担的。

陈律师解答:离婚房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以多分财产。当然,你们可以对房产分割先进行协商。

网友咨询:男方出轨,女方手上有证据。男方有企业,女方是个家庭主妇。男方逼着女方离婚,女方不肯离。现在要闹到法院,请问女方有多大的胜算?能获得多少财产?

陈律师解答:如果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而女方没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男方可以过六个月后再向法院起诉,时间一长,法院会考虑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有证据证明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适当多分财产。

网友咨询:两人结婚1年半,但是没有夫妻之实。现在要离婚的话,彩礼能退还吗?

陈律师解答: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后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话,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网友咨询:结婚不满5年,AA制生活,一方个人欠外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陈律师解答:所谓的AA制,如果没有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制的,一方个人对外负债,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来源:遇事找法(找法网官方订阅号)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3-15
下一篇 2023-03-1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