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擅自火化患者遗体竟然称:“拉错了”

病人在医院接受了几天治疗后突然死亡,家属怀疑治疗不得当想走司法程序,可没想到医院在没有得到家属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火化了死者的遗体,医院竟然称:“拉错了”!(消息来源于看度新闻

医院擅自火化患者遗体竟然称:“拉错了”

这样的回复任何一个家属都不会同意吧!病人在医院突然死亡,医院应该给家属一个满意的交代,至少要说明具体的原因和治疗过程。

家属质疑治疗不得当,医院应该配合接受调查才对,反而将死者遗体偷偷火化再告诉你“拉错了!”这种做法不得不让人怀疑此地无银三百两!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8月28日说起,当日晚家住青岛即墨市的赵女士丈夫突然肚子痛的厉害,赵女士果断就将其送往即墨中医医院急诊抢救,后被检查出是胰腺炎

医院擅自火化患者遗体竟然称:“拉错了”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接受了几天治疗后于9月5日丈夫突然死亡,这对病人家属来说没办法接受,已经接受治疗一周了,也从最危险的时间抢救过来了,也让全家人松了一口气,怎么就突然死亡了呢?对家属来说根本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于是赵女士怀疑医院对丈夫的治疗手段可能不得当,所以准备走司法程序。

医院擅自火化患者遗体竟然称:“拉错了”

更没有想到的是而就在几天后的9月9日,赵女士突然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称,丈夫的遗体已经被火化!工作人员称:“拉错了!”听到这个赵女士彻底绝望了,一个胰腺炎患者在医院接受几天治疗突然死亡,紧接着又拉错火化了?家属还没有一点思想准备,医院这头却把遗体都处理了,这也太快了吧?

究竟医院是真的“拉错了”?还是一听说家属要有司法程序,赶紧把遗体火化了然后告诉你结果让你接受?是不是在回避什么?是不是有意而为之?这一系列操作不得不让家属生疑!

作为医院,患者不论是怎么死亡的,但毕竟是在医院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发生的。医院应该客观、公正、公开治疗全过程,接受医疗事件调查,给病人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机构,本着挽救生命为使命,当然医院也不可能保证把所有人都救活,神仙也做不到。但是对每一个病人尤其没有能挽救回生命的病人,医院理应客观给家属一个交代,绝对不可以隐瞒实情!

但千不该万不该,医院不该在没有家属同意的情况下火化遗体。如果说真的拉错了,请问该火化的那个遗体有没有通知家属?何时通知家属的恐怕一查就很清楚了!

医院有没有权力火化病人遗体呢?

首先,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医院是不能私自火化遗体的。

再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并由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实施。所以在没有出具具体医学报告就将遗体火化这不属于不专业。无法原谅!

#女子曝医院擅自把丈夫遗体拉走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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